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2-65774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7月12日 |
标 题: |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政协吕梁市四届一次会议D类第167号提案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吕市监函〔2022〕158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7月12日 |
关于政协吕梁市四届一次会议D类第16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高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一直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特别是近几年,结合整治漠视群众利益、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对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持续加强,使农村食品安全形势明显好转,现结合2021年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就具体做法汇报如下。
一、成立专班,精心安排
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判当前农村食品安全形势,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流通科长任办公室主任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领导组。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风险研判,突出重点
为了有针对性开展整治,市局组织了由市县两级食品协调、流通、餐饮、生产、执法队等人员共同参与的风险研判会,认真分析研判农村食品安全形势,风险隐患点,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提出了明确的整治目标: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整治区域;以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为重点整治场所;以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假冒、三无、过期、变质为重点整治对象开展专项整治,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三、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食品宣传周、3.15、12.4普法等开展宣传活动89次,散发张贴宣传资料35000份,邀请汾酒打假人员、食品专家等就识假辨假、食品标识标签、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等进行现场讲解培训,组织开展食品经营者培训663人次,食品安全协管员培训1736人,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同时畅通12345投诉举报渠道,形成全民共治格局。
四、落实责任,明确职责
市局先后下发了《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食品销售安全监督检查指南》、《特殊食品销售安全监督指南》、《食品销售责任书》等宣传学习资料共计12000张(本),进一步明确了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同时也提升了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
五、加大处罚,形成震慑
2021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1424人次,检查食品经营主体7200户次,发现问题1477个,其中:过期18个、变质3个、假冒2个、其他问题1454个,现场整改1266个,后期整改221个,查封扣押问题食品507.03公斤,立案81起,罚款27.97万元,受理消费者投诉62件,建设规范食品经营门店130个。
六、持续整治,建立机制
针对前期工作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将加大检查监管力度,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一)加强食品安全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法律意识,督促引导食品企业严格自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二)加强农村市场食品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抽调和充实农村监管队伍,加强对农村协管员队伍的管理和日常培训,充分发挥协管员职能,做好农村市场的日常排查;加大对农村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频次和监管力度,4月26日我局已出台今年将持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方案(吕市监发〔2022〕111号),将采取督查、明察暗访、飞行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连续发现过期、假冒食品的食品经营户,要严格依法严惩;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部门进行查处。
(三)进一步加强食品源头治理。加强对食品批发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禁止和严厉打击向农村市场倾销临期或近效期食品、“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确保农村食品市场安全。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负责人:杜侯平
承办人: 李建平
联系电话:15635871777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