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2-68720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7月28日 |
| 标 题: |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大型游乐设施专项隐患排查整治 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吕市监发〔2022〕185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7月28日 |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保障全市大型游乐设施安全运行,按照《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威海金山游乐设备有限公司的飞行塔类大型游乐设施开展专项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要求,市局决定组织开展全市大型游乐设施专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大型游乐设施专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大型游乐设施使用管理,促进落实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8月15日
三、整治内容
(一)立即组织核查本辖区是否有威海金山游乐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飞行塔类大型游乐设施(云霄跳跃、高空飞翔),对核查出的设备,要求运营使用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对辖区内由威海金山游乐设备有限公司安装的飞行塔类大型游乐设施,需提供自检合格报告,报当地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后方可重新投入运营使用。
(二)按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项目表(大型游乐设施)规定的检查内容,对辖区大型游乐设施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整治大型游乐设施使用管理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在用大型游乐设施无证制造、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投入使用、未配置持证作业人员、持证作业人员配备不满足安全运营要求、设备运营期间安全管理人员脱岗,以及使用伪造证件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局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集中力量对辖区大型游乐设施逐台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于2022年8月16日前将辖区大型游乐设施专项整治问题隐患台账(见附件)和工作总结报回市局特设科公共邮箱:lltskggyx@163.com。
附件:大型游乐设施专项整治问题隐患台账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