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2-68729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7月28日 |
| 标 题: |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征求《关于加强全市商业综合体、旅游景区内小型游乐设施和充气型淘气堡等儿童设施安全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吕市监函〔2022〕179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7月28日 |
吕梁市商务局、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
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委会2021年度对省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抽查吕梁市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吕安办发〔2022〕44号)要求,涉及问题清单第4条“商业综合体、景区内的小型游乐设施和充气型淘气堡等儿童设施监管职责不明确”,由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牵头,文旅、商务等部门配合完成整改,整改完成时限为2022年8月31日前。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9〕14号)明确的部门职责分工,我局牵头起草了《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吕梁市商务局 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加强全市商业综合体、旅游景区内小型游乐设施和充气型淘气堡等儿童设施安全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请贵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2年8月1日前将修改意见(加盖公章扫描)反馈至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箱:lltsk6591@163.com,逾期不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联 系 人:高焱
联系电话:18335868880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