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22-75830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8月01日
标      题: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转发《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关于停止销售标示名称为“哨哆哩祛痘膏” 化妆品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吕市监函〔2022〕183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01日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转发《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关于停止销售标示名称为“哨哆哩祛痘膏”

化妆品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现将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停止销售标示名称为“哨哆哩祛痘膏”化妆品的通知》(晋药监办函202258)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通知要求,迅速开展“哨哆哩祛痘膏”化妆品在我市市场的排查工作,做好经营企业停止销售相关违法产品有关事宜,深挖细究其进货渠道,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督管理科。

人:庞贝贝

联系电话:0358-8296850

附件: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停止销售标示名称为“哨哆哩祛痘膏”化妆品的通知.pdf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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