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2-75830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8月01日 |
| 标 题: |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转发《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关于停止销售标示名称为“哨哆哩祛痘膏” 化妆品的通知》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吕市监函〔2022〕183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8月01日 |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转发《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关于停止销售标示名称为“哨哆哩祛痘膏”
化妆品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现将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停止销售标示名称为“哨哆哩祛痘膏”化妆品的通知》(晋药监办函〔2022〕5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通知要求,迅速开展“哨哆哩祛痘膏”化妆品在我市市场的排查工作,做好经营企业停止销售相关违法产品有关事宜,深挖细究其进货渠道,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庞贝贝
联系电话:0358-8296850
附件: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停止销售标示名称为“哨哆哩祛痘膏”化妆品的通知.pdf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