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22-75857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7月30日
标      题: 关于政协四届一次会议D类第164号 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吕市监函〔2022〕193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30日

关于政协四届一次会议D类第164号

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李保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离石城区老旧市场管理规范提升的建议》收悉,经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研究,现答复如下:

1.市场经营场所(例如永宁市场等我区几家老旧市场)的日常管理均属于市场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所有。

2.市住建局负责对上述市场经营场所的物业进行规范管理,市城市管理局将积极配合市住建局等有关部门对市场物业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3.市市场监管局的职责是:负责综合市场所有商户的信用监管、产品质量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价格监管等工作。信用监管工作我局将严格要求离石区局对持证商户按时进行年报公示,按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加大无证照经营行为查处力度,确保所有商户合规合法开展经营活动。产品质量监管,要求离石区局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抽验力度,根据需要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所售商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求离石区局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办理投诉举报案件,开展消费维权和诚信示范店创建等工作,引导所有商户诚信守法经营。关于“进一步规范物管自身的收费行为”,老旧市场物管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即由老旧市场内部管理机构根据运营成本自行定价并公示收费内容。截止目前,我局尚未接到过离石区老旧市场(永宁市场、兴南市场以及荣宁市场等)的投诉举报。

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工作,要求所有商户按时进行年报公示,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和专项检查,开展诚信示范店创建和七日无理由退换货活动,密切关注老旧市场收费情况,如有投诉举报现象,及时依法处理,并通报其主管部门(市城市管理局)进行规范管理。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负责人:杜侯平

承办人:王玮

联系电话:0358-8296821 18535835210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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