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2-75867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7月28日 |
标 题: | 关于政协吕梁市四届一次会议 A类第017号提案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吕市监函〔2022〕194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7月28日 |
关于政协吕梁市四届一次会议
A类第01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王云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清香型白酒特色产区技术标准体系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安排部署
为抢抓新一轮白酒产业发展机遇,推动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吕梁酿酒产业“十四五”发展总体规划》精神,结合吕梁实际,5月16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吕梁市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吕政办发〔2022〕27号)。通知中确定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白酒产业发展趋势与规律,以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锚定“打造十里酒城,建设酒都吕梁”战略定位,立足“以酒为纲、酒旅融合、多元发展”总体方向,力争通过三到五年时间,建设成为世界级清香型白酒核心产区,中国原生态酿酒示范区和世界知名的酒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总体目标。安排布置了九大项27项发展任务。从组织领导、资金引导、责任落实、规范管理、协调服务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强化和保障。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工作要点,力争通过各方努力将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和各项建议逐步落实。
二、推进标准引领,助力白酒产业发展
近年来,全市标准化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至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及全市“两会”精神,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持续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助力吕梁高质量发展。
(一)建立工作机制情况。市政府和各县(市、区)均成立了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并有效开展工作。市市场局制定出台了《吕梁市标准化创新奖励办法》、《吕梁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暂行办法》、《吕梁市地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及《吕梁市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二)法律法规学习情况。每年,市和各县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均组织成员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重点学习了《标准化法》、《山西省标准化条例》和《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等,共开展了20余次学习活动,参加人数达1000余人。
(三)工作安排部署情况。每年均印发年度标准化工作要点及各项推进落实文件,去年还将标准化工作列为13710重点事项进行指导和督办,确保各项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多次召集12家重点市直单位对涉及的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详细指导和督促。下发了《2022年度全市标准化工作要点》,转发了各级各类各项通知文件,安排部署了白酒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四)工作经费保障情况。近年,我市市县两级都将标准化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共落实到位700余万元。经费保障额度居全省前列。
三、白酒标准体系建设方面的工作成绩
(一)已制定标准
现有由汾酒股份有限公司和汾酒集团等有关单位参与制定的标准共有19项,其中,国家标准7项,省级地方标准2项,团体标准10项:
GB/T 10781.2-2006《清香型白酒》
GB/T 10781.2-2022 《白酒质量要求 第2部分:清香型白酒》(2022年7月11日发布,2023年2月1日实施,取代2006版)
GB/T 10345-2022《白酒分析方法》,(2022年7月11日发布,2023年2月1日实施)
GB/T 15109-2021 《白酒工业术语》
GB/T 33404-2016 《白酒感官品评导则》
GB/T 33405-2016 《白酒感官品评术语》
GB/T 33406-2016 《白酒风味物质阈值测定指南》
DB14/ 1011-2014 《白酒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
DB14/T 1187-2015 《清香型白酒酿造用高粱》
T/CBJ 2101-2019 《白酒年份酒》
T/CBJ 2201—2019《白酒产品追溯体系》
T/CBJ 2202-2019 《陈年白酒鉴定规范》
T/CBJ 9101—2021《露酒》
T/CBJ 1301—2019《中国酒类企业社会责任指南》
T/CBJ 5103—2019《保健酒生产卫生规范》
T/CBJ 5102—2019《保健酒》
T/SXFIA 001—2019《清香型大曲白酒》
T/CNFIA 145—2022《原包装陈酿年份白酒[瓶(坛)贮年份酒]》
T/CBJ 9102—2021《露酒年份酒(白酒酒基)》
同时,汾酒股份有限公司今年已起草好《清香型白酒良好生产规范》、《酿造大曲》两个省地方标准,正在申请标准立项中。
(二)奖励政策
省、市、县(市)三级都将标准化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在标准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了表彰和奖励。今年,指导和推荐相关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了山西省第一届山西省标准化创新贡献奖的申报和评选工作。
四、食品技术标准的职能划分情况
(一)职能划分情况。食品技术标准的制定、实施、监督由卫健部门负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对食品安全标准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给予指导、解答。《标准化法》第五条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的标准化工作。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二)工作建议。您提出的建设清香型白酒特色产区技术标准体系工作,属于食品安全技术标准,而食品安全技术标准的制定、实施、监督由卫健部门负责。建议由卫健部门或工信部门牵头,我局将积极配合,结合吕梁是我国清香型白酒主产区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调研摸排,在我市白酒产业发展方面争取政策、资金各类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白酒产业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工作。
五、存在的问题
(一)标准化建设人才问题。清香型白酒特色产区技术标准体系的建立健全,既需要顶层设计,又需要健全产区、酒庄、产品三大标准体系,需要大量的标准化人才、白酒产业专业性技术人才,我市现有的人才贮备不足以支撑白酒标准体系的研制。
(二)标准化建设机制体制问题。白酒属于食品,依据《食品安全法》,市级及以下政府部门无权制定发布地方标准,加大了健全清香型白酒特色产区技术标准体系的难度。
六、今后的工作打算
今后,我局将在标准化工作的重点领域发力,不断补齐补短板,创新方式方法,实行重点领域突破。继续抓好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狠抓标准实施工作;加快标准体系建设;做好示范试点建设;依据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酒类生产经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酒类生产企业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弘扬吕梁精神,努力蹚出一条转型新路,为我市酒类生产经营企业保驾护航,为建设美丽幸福吕梁而努力奋斗。
感谢您对市场监督管理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负 责 人:杜侯平
承 办 人:李建斌
联系电话:0358-8226297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