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2-85163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9月02日 |
标 题: |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市监发〔2022〕213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9月02日 |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2年知识产权行政执法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根据山西省市场监管局《2022年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市局结合吕梁实际制定了《吕梁市2022年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吕梁市2022年知识产权行政执法
专项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山西省委、省政府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重大决策和安排部署,深入实施《山西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和《山西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推动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有力维护权利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序维护和规范市场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落实为要、质量优先,全面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果,持续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重点任务
(一)加大专利侵权纠纷调处工作力度
建立健全专利侵权纠纷治理机制,畅通受理渠道,依法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和其他专利纠纷案件办理工作。加大对“汾酒”“离缆”等企业的专利侵权纠纷办案力度。持续提升行政裁决办案质量效率。加大打击专利重复侵权、群体侵权、恶意侵权行为力度,更好发挥行政保护优势。
(二)加大假冒专利案件查办
市市场监管执法队、交城、孝义、汾阳、文水县局要以专利密集产品、行业、区域等为重点,严厉打击假冒专利违法行为和专利标识使用不规范行为,切实保护专利权利人和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加大商标侵权案件查办
汾阳、文水、孝义、交城、柳林、临县县局和市市场监管执法队要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产品、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加大对涉及区域广、持续时间长、涉案金额高、影响恶劣等严重商标侵权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山西汾酒、山西老陈醋、山西离缆等我省知名品牌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加大对制假源头、严重侵权、重复侵权、群体侵权等行为的惩处力度。
(四)加大商业秘密案件查办
强化商业秘密保护监管执法,积极响应企业维权诉求,加大侵犯商业秘密执法办案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侵权行为,形成强保护、强监管的社会震慑力。
(五)加大地理标志案件查办
加大对“柳林红枣”“临县红枣”“汾州核桃”等地理标志侵权假冒案件的查办力度,严厉查处擅自使用专用标志和近似标志,以及伪造、冒用或未按规定印制专用标志,进一步增强地理标志的保护成效。
(六)加大奥林匹克标志、官方标志、特殊标志案件查办
严厉查处未经权利人许可,在产品、商业宣传及网站内容上违法使用奥林匹克标志违法行为,围绕重大国际性、全国性的政治、体育和文化活动,加大官方标志和特殊标志侵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七)加大展会知识产权案件查办
以我省我市主办的各种博览会、交易会等为重点,协同相关部门、主办方等,积极做好展前排查、展中巡查、展后追查等工作,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
(八)加大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注册案件查办
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注册行为,及时处置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注册等违法行为线索。加强对市内商标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监管,坚决遏制代理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申请行为。
(九)加大网络侵权案件查办
引导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规则,落实平台主体责任。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加强线上侵权假冒行为治理,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保护。
三、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初)。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要根据专项行动要求,统一思想,协同行动,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细化重点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全面部署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各项工作。
(二)集中打击阶段(9月-11月中旬)。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对照重点任务,充分发挥综合执法的优势,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查办一批影响较大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三)总结提升阶段(11月下旬)。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要认真梳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对策,完善工作机制,巩固行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认识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工作实际和自身职责,细化措施、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加大执法查处力度,精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重大案件要采取挂牌督办的方式,全程跟踪指导监督,一查到底,不留死角,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业务指导。建立知识产权执法业务指导体系,完善市局指导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县局指导基层所的办案分级指导机制,遇有疑难问题,可采取书面请示、电话咨询等形式,逐级请示沟通,对下级单位上报的疑难案件请示,要认真研判案情、做好法理分析、及时予以答复。市局执法监督科、知识产权保护科将结合基层反映问题,加强业务指导。
(三)加强数据汇总。建立案件指导数据汇总机制,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定期汇总商标专利执法案件指导数据,定期向市局知识产权保护科报送函复批复、参与办案指导案件清单和解答咨询类指导案件清单等内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信息要及时公开,公开的案件信息应以适当方式便于公众查询。
(四)加强督导考核。知识产权案件查办工作开展已纳入各市绩效考核内容,各县市局要抓好案件查办、信息报送、典型案例公布、侵权信息发布等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对各县市局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考核中,将根据上报的指导案件数据清单,综合评估商标专利执法案件指导的数量、质量和效果,进行考核评分。
(五)加强信息报送。11月中旬,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执法监督部门要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告、案件查办情况报市局执法监督科,各县市局上报典型案件不少于3件。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部门、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要按照知识产权案件信息报送和指导数据汇总机制向市局知识产权保护处报送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信息,专项行动结束后,仍需按工作机制要求继续报送。
执法监督科联系人:杨明明15035801008
邮 箱:sllszfk@163.com
知识产权保护科联系人:李雪峰0358-8296576
邮 箱 : 45456384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