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22-112166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06日
标      题: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制定2022年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吕市监函〔2022〕77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06日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制定2022年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

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督促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和省局《关于制定2022年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晋市监函〔2022〕101号)要求,现就制定2022年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

结合特种设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2022年工作要点,以全市电梯维保、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为重点,由市局按照不低于25%的抽查比例,制定全市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检查计划,报市级人民政府后组织实施。

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局要围绕地方党委、政府重点工作,综合考虑区域内设备风险和种类覆盖情况,以涉及医院、学校、车站、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盛装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为重点,结合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排查整治工作要求,突出对城镇燃气压力管道使用单位、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单位的监督检查,要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确定检查的重点单位和数量,科学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由各县(市、区)局按计划组织实施。同时要积极探索建立特种设备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制度,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局要统筹日常监督检查和各类专项行动,按进度要求进行阶段总结、建立台账,汇总检查情况和隐患处理情况。

(二)各县(市、区)局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检查内容和检查方式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将检查原始记录、安全监察指令书等资料统一建档保存。

(三)各县(市、区)局要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和检查目录(格式见附件1),及时报送当地同级人民政府,并于4月8日前将监督检查计划和检查目录电子版报回市局特设科,市局汇总后统一报省局特设处备案。

(四)各县(市、区)局于6月29日报送上半年度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和检查台账,11月29日前报送全年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和检查台账(格式见附件2)。

联系人:梁世宏

话:0358-8296843

箱:lltskggyx@163.com

附件: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和检查目录(样表).pdf

    2.2022年度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台账.pdf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46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吕梁市政府信息中心承办   技术支持:吕梁市政府信息中心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永宁中路9号     网站技术联系电话:0358-8222583

版权所有:吕梁市人民政府网  晋ICP备06004910号-1  网站标识码:1411000003

晋公网安备 141100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