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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3-00875 | |
发文字号:吕市监发〔2022〕267号 |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08日 |
发文机关: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字: |
标 题: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吕梁市知识产权保护标准体系》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成文日期:2022年12月08日 |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吕梁市知识产权保护标准体系》
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为落实《吕梁市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扎实推进重点任务落实的通知》要求,提升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市局组织制定了《吕梁市知识产权保护标准体系》,现予以发布,请认真组织实施。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吕梁市知识产权保护标准体系
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国家基础性制度的重要方面。新时代推动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构建吕梁市知识产权保护标准体系,满足我市知识产权快速发展的需求,实现知识产权强市战略与标准化战略深度融合,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知识产权标准支撑。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构建适应、反映、引领高质量发展的三个体系,即目标和标准体系、任务和举措体系、政策和制度体系,以强化知识产权创新机制和能力建设为发展目标,全面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与知识产权战略和标准化战略的深入融合,构建吕梁市知识产权标准体系。
(二)基本原则
需求引领、顶层设计。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有机统一,构建支撑适用、体系完善、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标准体系。
全面系统、重点突出。以知识产权创造活跃、运用有效、保护有力、管理高效和服务规范为重点,确保标准体系内容全面、结构完整、层次清晰、重点突出。
科学规范、协调统一。依据知识产权标准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吕梁市知识产权发展现状,科学构建标准体系,实现与国家和行业标准体系协调一致、结构统一。
开放兼容、动态优化。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对知识产权的新要求,适时对标准体系进行更新、补充和完善,保持体系的开放性和可扩充性。
二、建设依据
(一)法律法规
1.标准化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2)《山西省标准化条例》。
2.著作权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3.专利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4.商标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3)《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
5.地理标志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2)《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3)《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
6.商业秘密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2)《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
7.植物新品种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
(4)《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5)《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
(二)国家政策文件
1.《关于实施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09〕40号);
2.《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知发规字〔2012〕110号);
3.国家标准委、国家发改委、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联合印发《高技术服务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指导意见》(2013年);
4.《关于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加强和改进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意见》(国知发协字〔2014〕41号);
5.《关于知识产权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知发规字〔2014〕74号);
6.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2019年);
7.《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34号);
8.《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若干意见》(国知发服字〔2019〕46号);
9.《专利申请集中审查管理办法(试行)》(国知发法字〔2019〕47号);
10.《关于开展2019年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9〕70号);
11.《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1号);
12.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2021年);
13.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2021年);
14.《“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国发〔2021〕20号)。
(三)山西省政策文件
1.《关于新形势下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6〕51号);
2.《山西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晋政发〔2018〕25号);
3.《山西省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行动方案》(晋政办发〔2019〕81号);
4.山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2020年);
5.《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晋政发〔2021〕7号);
6.《山西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21〕74号);
7.《关于加强专利导航工作通知》(晋知产发〔2021〕17号);
8.《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晋知产发〔2021〕18号)。
(四)参考标准
1GB/T 13016 标准体系构建原则和要求;
2GB/T13017 企业标准体系表编制指南。
三、体系框架
(一)总体框架
按照GB/T13016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确立吕梁市知识产权标准体系结构图,见下图。知识产权标准体系结构分两个层次,第一层为通用基础标准子体系,第二层为著作权标准子体系、专利标准子体系、商标标准子体系、地理标志标准子体系、商业秘密标准子体系、植物新品种标准子体系。按照其遵循行业、专业或门类等标准化活动性质的同一性,将子体系类别划分为基础标准、管理标准、技术标准、服务标准。著作权、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等是构成知识产权标准体系的主要内容,分别是独立存在的单一系列。
图1 吕梁市知识产权标准体系结构图
(二)标准子体系
1.通用基础标准子体系:包括标准化导则、术语和缩略语、符号与标志、数值和数据、知识产权基础等。
2.著作权标准子体系:指与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等相关的标准,包括基础标准、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和服务标准等。
3.专利标准子体系:指与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有关的标准,包括基础标准、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和服务标准等。
4.商标标准子体系:指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注册、使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有关的标准,包括基础标准。
5.地理标志标准子体系:指与地理标志产品申请、使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有关的标准,包括基础标准、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和服务标准等。
6.商业秘密标准子体系:指与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和服务相关的标准,包括基础标准。
7.植物新品种标准子体系:指与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发现的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新品种有关的标准,包括基础标准、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和服务标准等。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