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23-27134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10日
标      题: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工作的 通知
发文字号: 吕市监发〔2023〕43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10日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工作的

通知

各直属单位,市局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打造良好经济生态。按照《吕梁市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情况,现就做好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持续加强市场监管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三无”“三可”营商环境建设,加强全过程公正监管、全面提升服务,切实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增便利,着力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力争到“十四五”末,我市营商环境水平跻身全省一流,为吕梁市实现高品质营商环境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二、组织机构

市场监管局成立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市局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总体工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督查指导。

组  长:杜侯平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建军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主任

        宋永瑞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郝继荣  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薛小霏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王飞宇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曹彩珍  二级调研员

成 : 贺小平  反不正当竞争科四级调研员

        侯建红  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科四级调研员

        郭如亮  广告科四级调研员

        段小江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科长

        赵志清  执法监督管理科科长

        陈晓林  信用监督管理科科长

        苗理平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尚春明  宣传与应急管理科科长

        李晋峰  价格监督管理科科长

        赵稚明  药品流通监管科科长

        白唯包  医疗器械监管科科长

        田锡发  知识产权保护保护科科长

        康新平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科长

        由彦明 质量发展科科长

        吕完大 食品生产监管科科长

        李建平 食品流通监管科科长

        宁卫军 餐饮监督管理科科长

        刘俊礼 食品药品抽检科科长

        高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科长

        车   计量科科长

        李建斌 标准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信用监管科办公室主任宋永瑞同志兼任

三、工作任务

(一)持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一要加强存量文件清理。积极组织各政策制定机关开展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自查,对2017年以来印发的涉及市场主体的规范性文件、会议纪要、招投标文件、合同、一事一议进行全面自查。二要加强增量文件审查。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谁审查” 的原则,对拟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实施自我审查全覆盖。三要引入第三方评估工作。动员各政策制定机关积极引入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及时发现审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努力提升公平竞争审查的质量。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案件查处力度,查处一批混淆、虚假宣传、有奖销售等不正当行为案件。

(二)全面规范执法行为。一要全面规范执法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等四项制度;模范执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流程图》和《市场监管执法行为用语规范》,自觉接受上级机关和群众监督,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合理、合法、文明、规范。二要探索推行柔性执法。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行业产业,探索推行柔性执法,充分体现政府部门鼓励创新,稳定就业,对新经济实施包容审慎分类监管的态度和决心。三要充分彰显过罚相当。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等涉及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领域组织开展“铁拳”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对不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中小微企业的轻微违法行为,按照市局编制的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首次轻微违法免于处罚事项清单,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充分体现行政执法过罚相当原则。

(三)全面开展涉企收费整治。一要聚焦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收费,遏制利用行政权力乱收费行为。重点检查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继续收取已取消的收费项目;利用行政权力指定服务、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者少服务;政府部门将应由自身承担的职责委托给下属单位或者第三方机构,转嫁成本、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收费等行为。二要聚焦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收费,杜绝借助行政影响力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行为。重点查处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者利用行政机关委托事项违规收费;利用法律或政策模糊地带,滥用行政影响力、解释权,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个人入会、接受服务并收取相关费用。规范电子政务平台等中介机构因行政管理需要,以技术维护费、服务费等名义向市场主体收取经营服务性费用的行为。三要聚焦交通物流收费,促进国际国内物流降本增效提质。依法查处公路交通、铁路领域不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对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以及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重点查处机场超标准收费,超范围收取客运、货运服务费,重复收取地面服务费,不执行起降费、停车费优惠政策等行为。四要聚焦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收费,规范自然垄断行业收费行为。重点加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领域工程安装、维护维修领域价格监管,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收取不合理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转供水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违法违规行为。五要聚焦金融领域收费,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重点查处信贷、财贷、增信等环节与贷款捆绑强制收费,中间业务强制服务、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利用贷款优势地位转嫁抵押登记费、押品评估费、不落实国家及总行层面降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等优惠政策的行为。

(四)全面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一要利用“426”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日,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开展《专利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普法活动。二要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开展各类知识产权培训活动,提高知识产权社会知晓度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企业管理人员水平。三要贯彻落实《吕梁市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行动方案》《吕梁市知识产权奖励资助办法》,激励企业申请专利、注册商标。四要继续开展“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商标代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商标代理机构随机抽查率不低于5%。

(五)做好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持续完善企业年报“多报合一”工作。继续实施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海关、统计、外汇部门相关事项合并年报。继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年报,积极督促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及时报告相关许可证信息。加大年报公示工作宣传力度。

(六)全面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及时归集企业信用风险信息,巩固和深化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常态化运用,依托全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按照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使监管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

(七)持续推进全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及时调整抽查事项清单,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双随机监管有机结合,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规范实施抽查检查,确保全系统抽查企业比例不低于5%。加强双随机监管与执法检查的内部街接,推动日常监管方式向双随机监管进一步转变。

(八)深入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积极发挥牵头作用,结合风险分类管理要求,统筹制定全市市场监管领域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强化指导协调和督查考核工作,推动各县(市区)、各部门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领域基本监管手段和方式,保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全覆盖、常态化,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九)优化信用修复服务。加强信用修复指导,主动向社会公布信用修复服务热线电话,时解答涉及信用修复条件、途径和程序等问题,按照《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市场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和《市场监管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及时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进行信用修复,帮助失信市场主体重塑信用,复正常生产经营。积极配合做好其他部门公示信用信息修复工作。

(十)提升外资企业注册登记服务水平。制作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服务指南,告知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所需提交资料,及时受理企业登记注册事项,提升服务水平。

、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工作,各直属单位和各科室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是营商环境、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理念。认真研究工作任务,主动与协同单位做好对接沟通,明确工作分工、倒排时间节点,高标准严要求全力推进;每项工作涉及的协同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主动上前一步,全力做好协同配合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直属单位和各科室局要加大优化营商环境、事中事后监管等法规、规章和制度文件的宣传力度,将优化营商环境与重点工作、日常工作和服务市场主体工作深度融合,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通过各类媒体,持续深入宣传市场监管部门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政策措施和典型经验,拓宽市场主体和群众意见反映渠道,营造尊重市场主体、关心市场主体、支持市场主体的良好舆论环境。

(三)及时总结反馈。各直属单位和各科室局要加强对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各项工作措施执行情况的总结调研,重点关注群众办事反映的痛点堵点,对于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总反馈,进一步优化改革举措,提高工作的有效性和精准度。各单位要于5月25日、11月25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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