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3-29092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3月24日 |
标 题: |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吕梁市2023年食品流通 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市监函〔2023〕61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3月24日 |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吕梁市2023年食品流通
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2023年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现将《吕梁市2023年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辖区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吕梁市2023年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3年全市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增强风险隐患意识,树牢底线思维,落实落细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排查治理能力,探索创新监管方式,持续提升监管效能,坚决筑牢食品流通环节安全底线。
一、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各县(市、区)局要深入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督促食品销售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制定企业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精准防控风险隐患。扎实做好《食品经营(销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通用要求》省级地方标准的宣贯工作。持续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
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一)加强监督检查。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和事权划分原则,根据风险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各县(市、区)局对食品、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依据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大型食品销售企业体系检查指南,对大型连锁食品销售企业开展体系检查工作。对发现的企业食品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和问题,有效实施跟踪整改;对监管工作方面存在风险和漏洞,及时纠正和化解。(二)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各县(市、区)局要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开展全覆盖、常态化风险隐患排查;要以畜禽肉、水产品、食用植物油、乳制品、散装食品、食盐等为重点品种,以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食品批发企业等为重点单位,开展以采购、贮存、销售、退市全过程为重点的风险隐患排查。切实加强食盐产品标签标记、碘含量等监督检查和宣传引导。(三)规范临期食品销售管理。各县(市、区)局要督促食品销售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三、深化专项行动整治工作
(一)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各县(市、区)局要总结分析前期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入推进对农村假冒、侵权“山寨”食品、“三无”产品等不符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情况的检查整治,特别是加大对涉嫌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联合整治,持续巩固深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工作成果。
(二)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各县(市、区)局要对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明确的重点品种,持续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防无合法来源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流入市场。严厉打击食品销售环节非法添加及销售假冒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四、强化农批市场管理
(一)落实抽样检测制度。全面落实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入场抽样检测和快速检测制度,督促农批市场建立完善快检室或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全面开展对入场食用农产品的快速检测工作,并做好检测结果的存档和公示。
(二)强化信息化管理。各县(市、区)局和农批市场开办者全面使用“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归集,完成监管数据和农批市场食品安全管理数据的录入、审核和数据归集工作,实现按日自动汇聚报送相关数据信息。推进食用农产品安全追溯管理,利用“山西省市场安全监管平台”,严格食用农产品追溯管理。
(三)全面推行合格证制度。各县(市、区)局要按照《吕梁市农业农村局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强化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进一步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市食用农产品销售环节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畅通农产品质量质量安全溯源通道,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
五、加强特殊食品安全监管
(一)开展专项行动回头看。各县(市、区)局要切实巩固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成果,持续开展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回头看”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违法宣传营销、欺诈误导消费等行为,促进保健食品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二)强化重点风险排查。各县(市、区)局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重点品种,加强对母婴店、商超、便利店、药店等特殊食品销售主体的监督检查,督促销售者依法落实专区专柜销售、消费提示、核对产品标签及说明书、进货查验及记录等主体责任。全面推进特殊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工作,抽考覆盖率达到 60%以上。
(三)开展特殊食品宣传活动。各县(市、区)局一要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多措并举开展特殊食品科普宣传工作,进一步推进特殊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营造特殊食品社会共治共享新格局;二要推动实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识指南》,举办“送您一朵小蓝花——特医食品健康你我他”宣传活动,提升全社会认知度,指导规范标签标识,引导科学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