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3-48846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6月21日 |
标 题: |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物业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市监发〔2023〕136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6月21日 |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
物业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执法队:
现将《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物业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立即开展工作,按时上报工作情况。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物业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中共吕梁市纪委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孙大军书记对优化营商环境政治监督专项检查情况报告批示要求的实施方案》要求,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结合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收费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晋市监发〔2023〕91号)文件精神,强化转供电环节价格监管,切实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切实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特制定物业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抓营商环境就是抓高质量发展的理念,以贯彻落实市委孙大军书记重要批示为总要求,聚焦本次优化营商环境政治监督专项检查发现的物业捆绑收费、截留电价、违规加价等问题,全面清理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违规收费行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根据中共吕梁市纪委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孙大军书记对优化营商环境政治监督专项检查情况报告批示要求的实施方案》精神,加大执法监管工作力度,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治理和解决优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落实整改、自查自纠、严厉惩处、公开曝光,形成强大震慑效应,有效解决转供电不合理加价问题。
根据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收费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晋市监发〔2023〕91号)文件精神,通过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的工作要求,并逐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综合施策推动转供电主体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摸清物业底数,指导开展自查自纠(6月21日-7月30日)
各县(市、区)局要对本辖区内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地毯式摸底造册,准确掌握转供电收费现状。以行政指导、提醒告诫、集中约谈、以案释法等方式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提升合规经营和自律意识,自查中发现的违规收费问题,要严格按照要求限时清退多收费用。同时明确告知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学习《山西省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晋发改商品发〔2021〕309号),严格按照《吕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管理办法》(吕发改价服发[2017]425号)文件规范收费,严禁以强制服务、捆绑收费等形式收取不合理费用。
(二)组织开展集中检查,积极落实价格承诺(8月1日-9月30日)
各县(市、区)局、市综合执法队要集中执法力量,重点查处物业企业违规加价收取电费、在电费中加其他费用、强制服务、捆绑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确保电价政策真正惠及终端用户。同时要会同电网企业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承诺书,明确转供电价格政策,特别是转供电主体应履行的义务和违规收费的法律责任。
(三)加大执法力度,查办一批大案要案(9月1日-10月30日)
各县(市、区)局,市综合执法队要重点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对物业收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违规加收电费以及其他费用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上限顶格处罚。市综合执法队要专项开展案件督办,分组分片、包联各县(市、区),及时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对自查不力,拒不整改的违法违规行为,要通过电视报道、自媒体转载等多种形式公开曝光。
(四)完善长效监管机制(11月30日前)
各县(市、区)局要在前期调研摸排、集中整治的基础上,督促电网企业加大“一户一表”改造力度,尽早实现“网上缴费、手机交费”,同时积极推广“市场主体用电微信小程序”,大力宣传,鼓励市场主体在小程序中登记填报相关信息,便于实现精准监管。在集中检查转入日常监管后,要充分利用“市场主体用电微信小程序”,强化政企协作,主动认领、核查转供电不合理加价问题线索,对违规加价行为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将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电价政策红利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提高认识。优化营商环境是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工作,也是根本大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是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真实体现。市营商环境政治监督检查发现和反馈的事项,既是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也是我们工作的短板。各县(市、区)局、市综合执法队一定要全面提高思想认识,以最大的工作强度全力规范物业违规收费行为。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局、市综合执法队要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清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要任务。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一名领导牵头负责,具体科(股)室、基层站所全面落实;二是制定具体工作措施,下发通知文件,全力有序推进;三是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取得实效。
(三)按时报送工作情况。各县(市、区)局、市综合执法队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取得的工作成效。并于每月月底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见附件),11月3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联 系 人: 张建华
联系电话:8296545
电子邮箱:llscjjjk@163.com
附件: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物业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