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3-85983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10月10日 |
标 题: |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家居市场常态化监管执法 的通知》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市监发〔2023〕262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10月10日 |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家居市场常态化监管执法
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队:
为进一步有效解决家居市场“假货多、价虚高、售后差、退货难”等突出问题,现将《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居市场常态化监管执法的通知》(市监稽发〔2023〕8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居市场常态化监管执法的通知.pdf
(此页无正文)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