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3-85997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10月11日 |
标 题: |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李伟等40名同志进行嘉奖的决定 | ||
发文字号: | 吕市监发〔2023〕267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10月11日 |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李伟等40名同志进行嘉奖的决定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关于转发<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吕人社发〔2019〕120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对局下属事业单位及局机关工勤40名同志进行嘉奖,现通知如下:
吕梁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名:李伟、李新宇、任建新、李其花、王振国、白国强、闫成鲲、车建桢、高向阳、蔡秀娥、霍国平、康崇鑫、冯彦军、李伟、王华、李建峰、白志峰、李向连、王强、郑瑞平;
吕梁市综合行政执法队11名:王福智、崔志军、任彦华、赵小辉、高海龙、薛晓峰、马墉泽、薛永兴、张双军、段志鹏、 侯彦涛;
吕梁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3名:杨理容、郭燕燕、刘丽;
吕梁市企业信用服务中心3名:李玮、刘伟鹏、张强;
局机关工勤人员3名:闫鹏程、赵小龙、乔建国。
希望受到嘉奖奖励的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本职岗位上展现新作为、创造新业绩。希望全体工作人员见贤思齐、严于律己、尽职尽责,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过硬的工作作风做好各项工作,为推动全市高质量转型发展和市场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贡献力量。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