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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4-24885
发文字号吕市监函〔2024〕79号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4日
发文机关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  键  字
标  题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4年能源计量审查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2024年03月14日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4年能源计量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能源计量审查是政府依法实施节能监督管理和科学评价企业能源利用状况的重要基础,是企业提高能源管理水平的重要技术手段。为了高效落实《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吕市监发2022177号),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能源计量审查工作通知》(市监计量发202247号)有关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能源计量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各县(市、区)局要高度重视能源计量审查工作,把能源计量审查作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的重点任务来抓,积极组织好辖区内重点耗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审查工作。帮助企业夯实能源计量基础,提升计量能力和水平,完善能源计量体系,实现我市低碳绿色发展。

二、审查依据

能源计量审查主要依据《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JJF1356-2012)、《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等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组织实施

制定审查企业名单。市局制定了2024年度全市能源计量审查企业名单,组织能源计量审查专家,对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1-10万吨标准煤的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计量审查。

用能单位自查。各县(市、区)局要组织并督促辖区内列入2024年度能源计量审查企业名单的重点用能单位依据《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内容开展自查工作,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9.3.1的要求将自查资料报送县(市、区)局,县(市、区)局初审合格后上报市局。

实施审查。市局按照审查计划组织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在用能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成立审查组,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要求,采取先资料审查后现场审查的方式组织实施审查工作。审查完毕,审查组填写《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记录表》,编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报告》、《审查情况汇总表》。对审查发现的不符合项,编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不符合项报告》提出整改要求,并限期完成。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能源计量审查工作落到实处。以科学严谨的态度、真抓实干的作风,确保组织、督促、初审和审查工作不走过场;通过审查,夯实企业能源计量管理工作,为企业实现节能减排降碳的目标奠定基础。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局要严格履行职责,督促相关企业开展自查工作,并对企业提交的自查资料认真审核,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报初审后的企业自查资料。

(三)积极宣贯培训。各县(市、区)局加大对用能单位的宣传培训力度,增强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水平,推动用能单位积极主动履行能源计量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利用计量手段推动企业节能降耗的能力和水平。市局拟在3月中下旬召开一次能源计量审查工作培训推进会。

(四)及时沟通上报。各县(市、区)局在能源计量宣传、督促、初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与市局反馈联系。

请各县(市、区)局于4月28日前将辖区内列入2024年度能源计量审查企业名单的重点用能单位自查纸质资料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自查情况统计表(加盖公章)一并报送市局计量科。

联 系 人:计量科王燕燕 

联系方式:0358-8296833  

  箱:llzjjlk126.com

附件:

   1: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能源计量审查企业名单.pdf

   2: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自查情况统计表.pdf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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