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4-33693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4月09日 |
标 题: | 关于推进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首席质量官制度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市监函〔2024〕121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4月09日 |
关于推进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首席质量官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质量提升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推动我市质量强市工作,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现将推进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首席质量官制度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推进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首席质量官制度的重要意义
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首席质量官制度是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各县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推进这两项工作对于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首席质量官制度在本辖区的深入实施。
二、聚焦重点,全方位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按照省市质量工作要求,以我市重点产业链和专业镇有关企业为重点开展工作,各县(市、区)局根据市局下达的《县(市、区)服务企业数量》(附件1),要按照要求合理确定服务的企业,通过举办培训班、入企服务等活动,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和指导,切实提升企业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能力和水平。有效支持我市重点产业链和专业镇做大做强。
三、全面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
首席质量官是企业对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全面负责的高层管理人员,由企业聘任并授权开展工作。规模以上企业首席质量官岗位由副总经理(副总裁)或同职级及以上的企业高管担任。国有企业及大集团可由副总经理或副总裁(含)以上兼任。小微企业可结合实际,酌情设立。企业的质量管理、质量经营、质量检验、质量安全、品牌建设等相关部门,一般隶属于首席质量官领导。各县局要积极推动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指导企业选拔具有质量管理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首席质量官,明确其职责和权限,确保其在企业质量管理中发挥核心作用。
四、工作方式
各县(市、区)局可以组织企业质量管理、质量检验等与质量有关的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座谈,召集各级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山西精品”获证企业、企业首席质量官代表等深入企业进行宣讲、经验交流,也可以采用企业互帮、行业直帮等形式进行。开展工作要与“惠企直通车基层行”政策宣讲活动、质量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山西精品”宣传推广等工作结合起来,合理制定工作计划,深入企业了解企业质量管理状况,提供综合服务,全方位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局要认真做好工作记录,进行总结汇总,并填写《推行质量管理方法汇总表》(附件2)和《首席质量官信息汇总表》(附件3),并于2024年10月底前将附件2、附件3和工作总结报送到质量发展科信箱llzlk8226343@163.com。
各县(市、区)局要认真指导和督促企业首席质量官聘任信息备案,在已取得和拟申报各级政府质量奖(含提名奖)或“山西精品”等区域公用品牌的企业要做到企业首席质量官覆盖率达100%。积极组织首席质量官参加省市组织的培训及学习活动,指导企业引入首席质量官激励机制,保障首席质量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和推荐相关部门表彰奖励的优先待遇。
附件: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