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4-33731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4月22日 |
标 题: |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 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百日行动” 案件查办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市监函〔2024〕135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4月22日 |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
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百日行动”
案件查办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相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百日行动”2024年2月1日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结合辖区实际,对照检查重点,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品零售企业和使用单位展开了现场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案件查办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为了确保“百日行动”真正取得实效,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案件查办工作是打击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手段,是落实“四个最严”的重要措施,对于保障药品安全、维护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充分挖掘案源,拓宽案源渠道,提升案件转化率,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筑牢药品安全防线。
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于2024年4月30日前将《全市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百日行动”工作清单》(附件1)、《全市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百日行动”案件查办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百日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市局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附件:
2:全市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百日行动”案件查办情况统计表.pdf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