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24-33749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24日
标      题: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做好2024年“五一”假期全市餐饮食品 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吕市监函〔2024〕14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24日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做好2024“五一”假期全市餐饮食品

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为保障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营造良好的消费营商环境和节日氛围,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五一”假期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聚集性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管

“五一”假期临近,人员流动大,是食品消费的高峰时段,也是食品安全风险集中、问题易发时段。旅游、婚嫁、聚会等活动明显增多,为防止出现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各县(市、区)市场局要加大对辖区内承办集体聚餐餐饮服务单位和农村集体聚餐的监管力度。督促餐饮单位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特别是要深入农村自办宴席排查检查,督促农村集体聚餐事主和流动厨师严格落实食品采购、食品加工和贮存、食品留样、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各项食品安全制度。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二、加强旅游景区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管

各县(市、区)市场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坚持目标导向,突出监管重点。以旅游景区、农家乐及餐饮服务单位等为重点区域,以消费量大的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调味品和地方特色食品等为重点品种,督促餐饮单位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制度,加强节日期间市场巡查检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全面保障广大游客饮食安全。

三、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各县(市、区)市场局要对辖区内的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美团、饿了么)、自建餐饮配送网站及入网餐饮经营单位进行检查。督促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必须严格审查入网餐饮单位的相关经营资质,加强快递外卖等特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的培训,规范我市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及网上订餐的经营行为,切实保障“五一”假日期间全市网络餐饮食品安全。

四、积极引导消费者制止餐饮浪费

各县(市、区)市场局要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自觉落实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要求,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提醒顾客理性消费,适量点餐。充分发挥餐饮协会行业自律作用,完善餐饮行业评先树优机制,把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衡量餐饮服务单位诚信经营重要参考。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4月24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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