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24-33794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10日
标      题: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调整交城县等平川四县(市)电梯定期 检验工作承检机构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吕市监发〔2024〕69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10日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调整交城县等平川四县(市)电梯定期

检验工作承检机构的通知

交城县、文水县、汾阳市、孝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按照《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吕梁市电梯检验工作有关事宜的复函》(晋市监函〔2024〕62号)要求,由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承担我市交城县、文水县、汾阳市、孝义市等平川四县(市)的电梯定期检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4月10日起,我市交城县、文水县、汾阳市、孝义市电梯检验任务由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承担。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4月10日起,停止受理交城县、文水县、汾阳市、孝义市等平川四县(市)的电梯定期检验工作。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要加强检验人员的培养力度,适应不断增长的特种设备数量要求,积极落实公益性检验机构的职责任务。

二、相关县(市)局要迅速将电梯定期检验任务调整情况传达到辖区电梯使用单位,方便电梯使用单位申报电梯定期检验工作。要加强对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强化监督检查,规范检验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检验,违反廉洁纪律、破坏营商环境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具体业务受理及检验事宜参照《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电梯定期检验工作指南》(见附件)

附件:

   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电梯定期检验工作指南.pdf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41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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