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5-31046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5月28日 |
标 题: | 关于D类第017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 ||
发文字号: | 吕市监函〔2025〕66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5月28日 |
关于D类第017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吕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现就吴国旺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外卖配送行业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的提案》,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针对提案中建议创新监管模式,推行信用惩戒机制,市场监管部门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共享。
(一)开展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双随机检查。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其中一项为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双随机抽查,检查事项为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行为检查。2024年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行为双随机抽查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针对不同信用风险等级合理配置不同抽查比例,共抽查检查经营主体30户,其中未发现问题29户,1户电商经营不善,处于歇业状态,准备办理注销手续。检查完成后,及时录入检查结果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于企业名下。
(二)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在日常监管中,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山西省市场监管执法办案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归集共享各类监管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各部门通过发改部门的山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双公示”系统归集共享各类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涉企信息。所有涉企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山西)向社会公示,实施联合惩戒,提高企业违法成本。通过多部门信息归集共享,实现企业精准画像,为各部门实施分类监管、精准监管提供坚实保障。对于信用度好、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可以适当降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于信用度差、信用等级低的企业,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和频次,开展专项整治时列入该领域重点关注对象,让守信企业享受更多信用红利,对失信企业进行有效约束和惩戒。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关注外卖配送行业交通违法整治工作,配合公安交警部门不断优化监管措施,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