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5-31058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5年05月13日 | |
标 题: |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工业产品获证企业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市监发〔2025〕43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5月13日 |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工业产品获证企业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为强化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加强工业产品获证企业证后监管,规范获证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抓细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杜绝监管“小漏洞”引发安全“大事故”,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市监信规〔2024〕5号)精神,依据《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吕市监办函〔2025〕11号)文件要求,市局决定开展2025年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检查对象。对全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二)检查时间。2025年5月13日至11月30日。
(三)检查事项。1.工业产品(包含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资格、条件等规范性检查;2.《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总局令第62号)》《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75号)》落实情况。
(四)抽取比例。在省局抽查的基础上,市局针对剩余全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各按照30%的比例,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督检查。
二、工作分工
(一)检查组组成。本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成立检查组,检查组成员由市、县两级执法监管人员和相关专家组成。
(二)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指引,负责对检查组工作进度和尺度的具体掌握,负责对发现重大问题的指导和解释。
(三)县(市、区)局职责。各县(市、区)局负责提供发证时现场留存有效的《企业全覆盖例行检查时准备书面材料清单》;牵头完成在监督检查中问题企业的后续整改、复查、确认,并按时上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整改清单》,确保企业落实整改到位。各县(市、区)局要按时间节点录入被检查企业的整改信息,同时针对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
三、工作实施
(一)确定检查对象。市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按比例进行随机抽取,并通过平台进行派发,各县(市、区)局要及时接收检查企业信息。
(二)确定检查人员。市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匹配执法监管人员,县(市、区)局执法监管人员优先从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业务人员中选取;技术专家依据吕市监发〔2021〕152号《关于组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家库的通知》所报相关专业人员中确定。
(三)确定检查内容。检查获证企业是否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是否存在违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是否存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中规定的不符合项,以及企业取证条件与实际情况的符合性及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情况等。
具体检查内容:(1)证照信息。检查企业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有关信息是否一致,企业是否存在超生产许可范围生产行为;(2)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重点检查企业是否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岗位职责是否明确;是否开展质量安全追溯工作;是否制定落实原辅料控制、生产关键环节控制、检验控制、运输及交付控制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情况;(3)产业政策情况。企业实际生产情况与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建设项目(生产线)的有效审批文件或备案文件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违规新增产能等情况;(4)生产设施和设备情况。主要检查是否具备满足实施细则规定的生产设施,是否具备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必备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设备性能和精度是否满足生产、检测要求;设备是否维护完好,运行正常,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带病运行等;(5)过程控制情况。检查工艺文件、工艺控制及指标设置等是否合理,是否满足生产要求;对关键工序(或关键质控点)是否进行控制,生产过程是否记录完善等;(6)质量检验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按要求对原辅材料、过程和成品进行了检验,是否开展成品质量控制,是否存在不检验或无出厂检验记录等情况;(7)标识标注情况。重点检查获证企业对生产许可证标志使用的合规性,是否存在不标注或超范围标注等情况;(8)质量管理情况。检查质量违法行为和质量抽检等情况。
(四)确定检查方式。检查组采取询问相关人员、抽查记录资料、现场检查核实等方法检查企业落实法律法规、实施细则、产品标准等情况,按照一户企业一份检查清单、一份问题清单、一份整改清单(简称“一企三清单”)要求,记录相关内容。必要时可拍照或索取相关材料复印件作为证据。检查结束时,检查组应与被检查企业沟通检查情况,被检查企业负责人或者相关负责人员应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予以注明。
(五)公开检查结果。各县(市、区)局要依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等要求,在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门户网站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将获证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上报《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信息平台》,建立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单位质量安全档。
(六)落实问题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刻整改的,应责令企业现场整改;需责令限期整改的,检查组应汇总问题清单,现场移交被检查企业以及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局。被检查企业应当按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当地县(市、区)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要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沟通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监管职责范围内的获证企业信息动态维护至各类产品获证企业库中,做到辖区获证企业全覆盖,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与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有机结合,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
(二)提高认识,严肃纪律。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要求,认真履行检查程序,严禁未经检查组确认,不得擅自开展市局检查任务,直接录入检查结果的行为,同时要将整改后的结果,客观准确进行录入,切实提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实效性。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条线的行风建设,既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又坚守底线、不碰红线。
(三)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采取约谈、跟踪整改和行政执法等形式对问题企业进行后处理。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行业领域的突出风险,要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形成监管闭环。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各县(市、区)局将监督检查情况于11月15日前汇总上报市局。
联络员:郭亚军
电 话:0358-8296836
附件: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