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5-47110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7月16日 |
标 题: |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聘请行风监督员和设立行风观测点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市监发〔2025〕71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7月16日 |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聘请行风监督员和设立行风观测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加强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系统行风建设,完善市场监管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行风建设特约监督员和行风观测点的监督作用,对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行风建设进行全面、深入、有效的监督和观测,聘请行风建设特约监督员和设立行风观测点。
一、聘请行风监督员
聘请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2名、新闻媒体2名、经营主体2名、消费者2名为行风监督员(附件1)。
二、设立行风观测点
在各类企业3个、药店3个、集贸市场3个、产业园区企业2个、医院办事窗口2个等地设置“行风观测点”(附件2)。组织开展经营主体和消费者评价行风活动,及时收集群众对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履职的建议和意见,实时观测基层行风状况。
三、制定监督观测管理制度
为此,我局研究制定了《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风建设特约监督员和行风观测点工作管理制度》(附件3)。
附件:
3.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风建设特约监督员和行风观测点工作管理制度.pdf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