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25-52959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8月13日
标      题: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气瓶充装单位证后 监督检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吕市监函〔2025〕101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13日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气瓶充装单位证后

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按照《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特种设备生产充装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证后监督检查的通知》(晋市监发〔2025138号)要求,市局决定在全组织开展2025年度气瓶充装单位证后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为全市气瓶充装单位,检查单位名单按照《特种设备监督检查办法》,采取“双随机”方式抽取确定(具体检查单位名单见附件)。

二、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0月底

三、检查方式

本次监督检查,市局抽调各县(市、区)局监察人员6名,成立2个检查组,采取现场查阅资料、实地检查核验、人员考核确认等方式对所抽取气瓶充装单位进行检查。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组:负责检查离石区、柳林县、中阳县、交口县、石楼县、临县、兴县、岚县、方山县

检查人员:李强、王如鹏、郭志岗、李军

第二组:负责检查孝义市、汾阳市、文水县、交城县

检查人员:梁世宏、刘锐锐、王凯、赵晋

抽调参加检查的县(市、区)局执法人员检查期间的住宿费、出差补助由市局统一负责。

四、检查项目和内容

按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项目表(气瓶充装单位》、《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等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对被检查单位的资源条件持续保持、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情况、生产和充装关键过程质量控制、鉴定评审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及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等有关内容进行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协同配合。各县(市、区)局收到文件后通知被检查单位做好检查准备。各检查组要熟悉检查内容和程序,做好检查准备,提前将检查计划告知所在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局安排2名监察人员作为检查组成员参与监督检查工作。

(二)严格检查程序。各检查组应严格按照检查内容、检查方式及检查要求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到达被检查单位后,应出示执法证件或检查通知书,说明检查任务来源、依据、内容、要求。检查过程中,应对检查情况作出详细记录,填写监督检查记录表。检查结束后,应做好资料汇总、问题通报及签字确认等工作。

(三)加强现场执法。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及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安全技术规范的,参加监督检查的属地监察人员应依法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被检查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消除安全隐患。对违反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立案查处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立案查处。

(四)强化工作纪律。监督检查组人员应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各项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被检查单位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活动,不得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便利为个人和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五)及时总结报送。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要将相关工作资料及时报市局特设科,报送资料内容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项目表(气瓶充装单位)》及属地监察部门下达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各县(市、区)局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被检查单位按时整改,并于整改结束后向市局特设科报送整改复查意见书。

附件: 

气瓶充装单位证后监督检查名单.pdf


(此页无正文)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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