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6-12449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12月26日 |
| 标 题: |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通报 | ||
| 发文字号: | 吕市监发〔2025〕130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12月26日 |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通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通知》(吕市监发〔2025〕43号)文件要求,市局组织各县(市、区)局于2025年5月13日至11月30日开展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在省局抽查的基础上,市局针对剩余全市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按照30%比例抽取,全市13个县(市、区)共抽取14家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其中: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5家、危险化学品获证企业2家、水泥获证企业5家、化肥获证企业1家、电线电缆获证企业1家。
二、主要做法
(一)科学组织。层层压实监管责任,市局通过双随机监管平台,随机抽取监督检查企业名单,随机匹配监管人员。
(二)综合施策。本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与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危险化学品质量安全隐患专项排查以及落实《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总局令第62号)(简称“62号令”)《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第75号令)(简称“75号令”)、《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第76号令)同步开展,聚焦“四重清单”,即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产品、重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源头治理,按照一户企业一份检查清单、一份问题清单、一份整改清单(简称“一企三清单”),采取进、问、看、查等方式,集中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获证企业是否存在违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以及是否落实落细“两个责任”,根据“底数清、情况明”的要求,做到“一次进门、查多项事”,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成本最优,全力保障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总体稳定、隐患排查到位、问题处置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三)管服并重。检查组始终坚持“放管结合、管服并重”的工作基调,全面加强质量监管。围绕“四重清单”在对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进行质量帮扶,帮助企业及时发现问题,对有需求的企业“把脉”问症,进行靶向施策,促进企业弥补质量安全管理和现场生产中的质量安全漏洞,解决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并加强后期跟踪,督促企业全面深入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并压实生产销售单位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推动完善主要负责人负总责、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及时从生产源头防范化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提升产品质量水平。
三、检查情况
检查组严格依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通知》确定的检查内容,对14家随机抽取的企业5类产品开展了现场检查,发现问题企业10家、未发现问题和停产(含改造)企业4家。针对上述情况,要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此类企业的跟踪监管。通过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在生产条件、产品质量检验、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人员能力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个别不规范行为,需在今后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引起高度重视,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倒逼企业筑牢质量安全的底线。主要问题为:
(一)生产设施设备急需强化管理。检查发现3家企业车间设施设备不合理、不卫生,主要有:洗手间感应式水龙头现场损坏,原材料库房存放混杂,铁尾矿和硅土相隔太近,原料未隔墙离地。
(二)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工作水平涵待增强。检查发现有6家企业都存在质量检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主要有:原材料聚乙烯树脂进货验证时索取供货商材料不全,未提供聚乙烯树脂原料的检验报告,原材料检验记录未标明标准编号,出厂检验原始记录产品规格型号记录信息不全,检验人员对检验标准不熟悉,现场未发现架盘天平(型号JYT-1)、游标卡尺(型号200mm)和压力表(Y-100/(0-1.6)Mpa)的有效计量检定证书,电子天平未按规定放在实验室,出厂确认未经过评审。
(三)生产过程控制需进一步规范。检查发现2家企业生产行为不规范,主要有:生产日报及工艺执行记录订单批号未填写,脱苯塔顶部温度与操作规程中规定不相符。
(四)“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有待加强。检查发现3家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有: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不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制度不健全,未明确规定质量安全员岗位职责,质量安全员人数较少。
四、原因分析
(一)部分企业缺乏依法合规生产的能力和意识,主体责任缺失。企业“重取证,轻日常”的现象较为普遍。满足于取证时的临时突击,忽视平时的经常性管理,对保障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的人力、物力投入不够,质量意识淡薄,管理制度匮乏,行业自律及诚信行为欠缺。
(二)人员稳定性差,技术能力不足。部分企业由于工资待遇,人员流转等问题,不能保证足够的生产及技术检验人员,导致技术和检验工作以及质量管理工作不能有效衔接,管理制度、检验文件、技术文件缺失。同时部分企业缺少技术培训,对新标准的学习和理解不足,导致相关记录不规范、新旧标准不分、检验项目不全等问题。
五、处置结果
经过核查,4家企业未发现问题或停产,对检查发现的10家问题企业,要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尽快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企业,加强后续督促检查,将重点问题、突出问题严格落实整改到位,确保整改闭环处置。截至目前,10家企业全部完成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各县(市、区)局要及时督促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生产企业进一步压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落实整改要求。对于不能保持获证条件企业,应督促企业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二)进一步深化“两个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局要持续推动获证企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配备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有效运行。
(三)进一步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各县(市、区)局要对企业普遍存在的较为集中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监管的针对性,督促获证企业持续保持取得生产许可的规定条件。加大监管力度,对违反产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及时依法处理,持续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产品质量提升监管,
促进高质量发展。
(四)进一步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各县(市、区)局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要求,按时间节点,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并及时录入检查结果。
(五)进一步强化质量帮扶服务。聚焦中小微企业,深化质量技术帮扶,倾听企业心声并给予具体指导帮助,解决企业实际困难。进一步加强重点工业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力度,聚焦质量问题多发频发产品种类,以问题为导向,为企业把脉问诊,针对企业生产技术需求,邀请技术专家面对面答疑解惑,有效解决企业的技术难题,提升企业产品质量水平。
附件: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