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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1-01537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08日
发文机关吕梁市水利局 关  键  字
标  题2017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水利 成文日期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吕梁市水利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管全市的水利工作,属财政全额预算的行政单位,现有内设行政科室9个,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经济科、规划计划科、建设管理科、农村水利科、水土保持科、政策法规科、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事业科室19个,吕梁市水工程移民办公室、吕梁市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总站、吕梁市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吕梁市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吕梁市水利建设开发中心、吕梁市农田基本建设指挥办公室、吕梁市水政监察支队、吕梁市水土保持技术推广站、吕梁市东川河蓄水工程管理站、吕梁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吕梁市河道管理站、吕梁市水利技术室、吕梁市柳林泉域管理所、吕梁市水利工作站、吕梁市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中心、吕梁市物业管理综合服务站、吕梁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吕梁市虢义河管理站、吕梁市河长制办公室工作处;自收自支单位5个:吕梁市水资源研究所、吕梁市水利信息网络中心、吕梁市水利经济办公室、吕梁市水利工程建筑总队、吕梁市水利勘测建设总队。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吕梁市水资源管理委员会。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水利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组织编制重要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照规定制定全市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提出全市水利建设投资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全市水资源的监督管理,拟定全市和跨县水中长期供水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全市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全市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全市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全市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对全市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全市水资源信息公报。 

  3.负责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拟定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拟定水域纳污能力和排污口的设置,提出限制排污问题意见;指导全市饮用水保护工作,指导全市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4.负责防治水旱灾害。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大中型水库、主要河道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防汛预案;指导全市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全市河湖及河口、河岸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承担全市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6.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组织实施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负责有关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 

  7.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全市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全市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8.负责全市重大涉水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跨县水事纠纷,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全市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对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进行监督。 

  9.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全市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10.负责全市渔业、渔政、渔船检验工作。指导全市渔业资源、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管理,组织指导水生生物病害防治工作。 

  11.配合市公安局,参与全市水利枢纽、重点水利设施、防洪险段的治安保卫工作。 

  12.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包括机关决算和下属单位决算。下属单位包括:吕梁市水资源管理委员会。 

  二、2017年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7年收入决算4444.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74.32万元、年初结转970.14万元(基本支出结转2.59万元、项目支出结转967.5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增加1215.91万元,增加幅度为37.66%,收入增加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安排重点项目预算及省级资金增加,水投公司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 

  (二)支出决算 

  2017年支出决算4082.51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0.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4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8.9万元、农林水支出3933.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83万元、其他支出13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增加了1961.7万元,增加幅度为99.51%,增加主要原因为17年下达省级水利资金比16年多,17年含水头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57.2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299.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6.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542.7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8.18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增加了2107.09万元,增加幅度为108.04%,增加主要原因为17年下达省级水利资金比16年多,17年含水头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25.27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减少了4.05万元,减少幅度为19.08%,减少主要原因为17年下达中央、省级资金政府性资金比16年少。 

  (三)结转和结余 

  2017年年末结转和结余361.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361.95元(基本支出结转28.64万元、项目支出结转317.58万元、政府性基金15.73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 

  2017年三公经费共支出5.76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7元,公务接待费0.09万元,比上年减少63.03%,减少原因为公务用车减少。 

  我单位2017年无公务接待费。 

  (五)机关运行经费决算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254.2万元,主要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决算 

  2017年政府采购金额124.85万元,其中:货物采购16.65万元,服务采购108.2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有一般公务用车3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管理 

  我局制定了《预算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预算管理机构与职能,并对预算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绩效评价等作了规定。去年市财政批复我市重点项目629万元,其中:河道维护费400万元,防汛工作经费50万元,重点水源地保护100万元,大中型水库后期移民经费79万元,并明确绩效目标。10月份,我局按财政要求提交了2017年水利重点项目资金绩效考评报告。 

  吕梁市水利局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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