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水利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吕梁市水利局 更新时间:2026-01-07

吕梁市人民政府: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法治办的有力指导下,我局牢固树立“法治是治水管水的重要保障”理念,切实扛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统筹推进水利法治学习、制度建设、执法普法等各项工作,推动全局法治建设与水利业务深度融合、互促共进,为全市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法治建设意识

(一)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

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其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体学习、一体贯彻。把《宪法》《水法》《黄河保护法》等核心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组织专题学习6次,引领形成“党组带头学、班子成员跟进学、干部职工全员学”的浓厚氛围,推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治水管水全过程。

(二)系统统筹法治建设工作

立足水利行业实际,牵头制定《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时调整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明确法治建设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构建“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支部和科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将法治建设工作与水利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健全制度体系,夯实法治保障基础

(一)完善地方水利法规供给

紧扣吕梁水利发展需求,深化制度创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度融入地方水利立法实践。积极配合市人大完成《吕梁市水土保持条例》立法工作,填补了我市水土保持领域专项立法空白,是地方具有立法权以来水利行业继《吕梁市柳林泉域水资源管理条例》《吕梁市河道管理条例》后立的第三部地方性法规,是省内首部地方性水土保持领域法规,为我市水资源保护、河湖管理、水土保持等工作提供了坚实法治支撑。

(二)规范行政执法基础工作

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全程参与合同审核、规范性文件制定、涉法事务处理等工作,提升水利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执行《吕梁市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办法》,全年共审查各类事项66项,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管理,开展执法证件动态调整,组织法律知识考试1次,及时注销退休执法人员证件,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一)构建立体培训体系

聚焦“专业化、规范化、法治化”目标,搭建“线上+线下”“常态化+专题化”培训平台,组织全员参加司法部、水利部及省水利厅线上培训15场次,开展全市水利系统线下集中培训1次,实现法治培训全覆盖,提升队伍理论素养。

(二)开展水事案卷评查

组织开展全市水事案件案源案卷评查活动,邀请法律专家现场指导,精准破解执法难点堵点,有效提升市、县两级执法队伍案件办理质量和业务实操水平。

四、深化执法普法,推动法治实践落地

(一)创新普法宣传形式

建成两处省级水法治宣传基地,构建“行业协同、跨域联动”普法格局,联合黄河水利委员会晋陕蒙监督局、汾阳市政府成功举办第33届“世界水日”暨第38届“中国水周”主题宣传活动。深入推进“法律五进”活动,走进学校、企业、机关、农村、社区开展专题宣传8场,发放《节水治水歌赋》等宣传资料,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涉水法律知识。积极参与省司法厅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制作涉水普法短视频3条,通过线上平台传播覆盖5万余人次,让涉水法律知识深入人心。聘请吕梁学院学生组成志愿者宣传队伍,强化普法宣传。

(二)强化节点普法宣传

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及责任清单,以3·22”世界水日、“5·12”防灾减灾日、“6·16”安全生产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为重要节点,开展多形式宣传活动。“12·4”国家宪法日期间,局主要领导带队在世纪广场设立咨询台,面对面为群众解读政策法规;联合离石区青年志愿者协会走进城内小学、尉汾路社区开展互动宣传,进一步扩大普法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落实省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要求,梳理涉企行政检查事项21项,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联合市检察院开展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围绕水资源管理、河湖库保护、水土保持监管等重点领域进行专项排查,发现水事违法问题线索17条,立案查处12起,以严格执法守护黄河流域生态安全。

五、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回顾本年度法治水利建设工作,在制度完善、执法实践、普法宣传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吕梁农村饮水安全等民生需求,仍存在三方面突出短板:

一是法治宣传精准度不足。传统普法形式偏多,与群众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农村饮水安全、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等生产生活涉水急难愁盼问题结合不紧密,未能形成“需求导向”的普法闭环,对山区农村、沿黄村落等重点区域的宣传覆盖不足,宣传实效性有待提升。

二是执法体系建设滞后。机构改革后省、市两级水利执法机构缺失,没有编制、没有队伍,市级仅有执法人员10人,县级执法力量更为匮乏,导致河道采砂监管、水资源违规取用、河湖“四乱”整治等重点领域执法覆盖不全面,执法效能受制约。

三是法治与业务融合不深。法治思维尚未全面融入水生态治理核心业务,以法治手段破解发展瓶颈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法治为引领,立足吕梁实际,针对短板弱项靶向施策、标本兼治,推动法治水利建设提质增效:

一是深化法治思想武装,健全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将《黄河保护法》《山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以及吕梁三部涉水地方性法规等作为水利干部重点培训内容,结合吕梁水利工作实际开展“案例式+实操性”培训,推动法治思维与依法办事能力贯穿治水、管水、节水工作全过程。

二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市级统筹+县级联动”整合执法力量,针对河道采砂、水资源监管、河湖“四乱”整治等重点领域开展精准化培训,规范执法程序与自由裁量权,提升执法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创新普法宣传模式,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农村饮水安全、水土保持、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等群众关切领域,开展“普法进农村、进工地、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精准普法活动,利用“走进水利”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推送涉水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实现普法与民生需求精准对接,增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四是深化法治与业务融合,将法治要求纳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农村供水工程提质改造、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核心业务,健全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重点围绕水资源刚性约束、山区小型水利工程管护责任落实、农村饮水安全执法监管等领域强化法治保障,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破解发展难题,为吕梁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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