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介绍

来源:吕梁市水利局 更新时间:2021-08-31

吕梁市水利局介绍 

  一、单位简介 

  吕梁市水利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办公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滨河北西路一号。对外公开办公电话:0358-8282854,邮政编码:033000。 办公时间: 8:00-12:00, 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市水利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河流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市、区)中长期供水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市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制定全市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安排意见,并组织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国家、省和市级水利工程投资建设。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审批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市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全市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全市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开展水资源监测。 

  (五)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执行国家、省节约用水相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指导全市河道采砂规划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全市重要河流及河口、河岸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全市河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道生态流量管理以及河道水系连通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河长制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县域小水网建设,指导县域小水网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工程验收有关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市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大中型灌溉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指导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及节水灌溉工作。指导全市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指导全市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有关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工作。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县(市、区)水事纠纷,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监督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市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等水利水保工程的安全监管。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利行业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贯彻执行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水利信息化建设管理,组织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审查并监督实施,办理有关水利涉外事务。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成员及分工 

  孙尚平:党组书记、局长。全面主持工作。 

  孙志文: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水资源管理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政策法规监督科(行政审批科)、水土保持科、柳林泉域事务中心、技术室、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总站、水土保持技术推广站、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水利学会。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付宾荣: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规划计划建设科、运行管理科(水旱灾害防御科)、农村水利水电科、河务科(河长制办公室工作科)、河长制工作中心、河道事务中心、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中心、物业站、水利工作站、水利建设开发中心、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东川河蓄水工程管理站、水利经济服务中心、水利工程建筑总队、水利勘测建设总队、吕梁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秦华敏:党组成员、纪委监委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四、内设科室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信息化、政务督查、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水利科技和外事等工作。协调水利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全市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规划计划建设科。拟订全市水利发展战略规划,组织编制全市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项目安排建议。审核全市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水利固定资产有关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核。组织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水利建设年度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制度,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重点水利工程及跨县(市、区)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指导市管河流干堤、病险水库、病险水闸的除险加固。指导全市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编制市级水利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工作。提出市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三)政策法规监督科(行政审批科)。组织起草水利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承办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指导全市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县际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农村水电站等水利水保项目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指导县(市、区)行政职权事项的业务办理工作。 

  (四)水资源管理科(节约用水办公室,对外称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承担全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市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流生态流量管理。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实施地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开展水资源监测工作。负责柳林泉域水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编制柳林泉域水资源保护规划,严格控制合理开采柳林泉域岩溶地下水,推动地表水置换地下水工作。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工作,制定用水定额管理制度。提出全市节约用水考核评价标准,指导节约用水评价和监督工作。指导和推动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 

  (五)运行管理科(水旱灾害防御科)。指导全市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编制全市水库、水电站大坝、拦河闸(坝)工程改造规划。指导编制全市水库、拦河闸(坝)工程运行调度规程。指导全市调水工程、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拦河闸(坝)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负责市管调水工程、水库、拦河闸(坝)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组织编制全市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指导全市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有关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和后期扶持工作,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工作,审核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组织开展新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对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培训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六)河务科(河长制办公室工作科)。承担全市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助市级河长开展督导、检查。协调解决市级河长交办的工作。督促市级责任单位履行河长制部门工作职责,调度检查各县(市、区)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督导各市级相关责任单位、各地开展流域突出问题整治。组织市级、指导下级河长制考核工作。协调市检察院驻市河长办检察联络室开展督察检查工作,协调市公安局驻市河长办警务室开展市、县两级河流警长执法检查工作。指导全市河流的岸线管理、保护工作。组织或指导全市重要河流的开发、治理、水系连通和保护工作,指导全市河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工作。 

  (七)农村水利水电科。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溉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节水灌溉工作。指导全市乡镇供水工作。编制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及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组织编制全市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八)水土保持科。组织协调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监测管理工作,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审核有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协调全市水土保持科技工作,组织推广水土保持科研成果,指导水土保持服务体系建设。 

  五、所属事业单位 

  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总站、水工程移民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工作处、河道管理站(虢义河管理站)、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中心、柳林泉域管理所、技术室、水土保持技术推广站、物业站、水利工作站、水利建设开发中心、水政监察支队、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东川河蓄水工程管理站、水资源研究所、信息网络中心、水经办、水利工程建筑总队、水利勘测建设总队。 

  所属事业单位除水利工程建筑总队、水利勘测建设总队之外均在机关大楼办公。水利工程建筑总队、水利勘测建设总队办公地点:吕梁市离石区滨河北西路147号。 

    


    

    

    

市水利局内设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对外办公电话表

名称 

电话 

名称 

电话 

办公室 

8282854 

水利建设开发中心 

8282206 

规划计划建设科 

8282206 

水政监察支队 

8284098 

政策法规监督科 

(行政审批科) 

8284098 

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 

8281257 

水资源管理科 

(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8283419 

东川河蓄水工程管理站 

无固话 

运行管理科 

(水旱灾害防御科) 

8287543 

8282186 

水资源研究所 

8288807 

河务科 

(河长制办公室工作科) 

8280419 

信息网络中心 

8287107 

农村水利水电科 

8282460 

水经办 

8287447 

水土保持科 

8282755 

水利工程建筑总队 

8421123 

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8283419 

水利勘测建设总队 

8421123 

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总站 

8280616 

  

  

水工程移民办公室 

8287543 

  

  

河长制办公室工作处 

8284487 

  

  

河道管理站 

8280419 

  

  

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 

8280955 

  

  

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中心 

8281340 

  

  

柳林泉域管理所 

8283419 

  

  

技术室 

8283020 

  

  

水土保持技术推广站 

8282755 

  

  

物业站 

8283510 

  

  

水利工作站 

8282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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