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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2-84490 | |
发文字号:吕水保〔2022〕56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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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吕梁市水利局 关于印发《农村集体水利资产“清化收”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成文日期:2022年09月16日 |
农村集体水利资产“清化收”专项工作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吕梁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农村集体资产“清化收”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吕办字〔2022〕5号)精神,解决好我市农村集体水利资产底数不清,“四荒”、农村人畜供水、小水电及小型水利设施承包、租赁等合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摸清整治涉及“四荒”、农村人畜供水、小水电及小型水利设施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合法、不规范合同,把该管的集体资产管起来,把该化解的债务化解掉,把该收的费用收上来,把该挖的潜力挖出来,进一步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资产规范管理、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和谐稳定,推动乡村振兴深入实施、取得实效。
(二)基本原则
1.依法依规推进的原则。工作程序和方法,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山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吕梁市农村集体资产“清化收”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等涉及“四荒”、农村人畜供水、小水电及小型水利设施的法律规定和有关政策有序推进。
2.推动发展的原则。通过对“四荒”、农村人畜供水、小水电及小型水利设施所涉合同摸排、清理、规范,盘活集体资产,化解集体债务,增加村集体收入,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
3.稳妥求是的原则。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积极稳妥的原则,规范历史遗留问题。
二、工作重点
一是负责全市农村荒山、荒坡、荒沟、荒滩(简称“四荒”)、农村人畜供水、小水电及小型水利设施承包相关政策的指导和解读工作;二是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四荒”、农村人畜供水、小水电及小型水利设施承包等相关合同摸底整治工作;三是督导方山县农村集体资产“清化收”专项工作。
具体聚焦9项突出问题:
1.合同年限超过法定期限;
2.合同价格偏低显失公平;
3.合同签证未履行民主决策程序;
4.长期欠交承包费、不履行合同义务,只享受上级补贴政策;
5.无合同或合同内容不规范;
6.转包、分包甚至非法买卖合同;
7.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合同;
8.合同未到期任意续签合同;
9.其他不规范合同。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1日前)
成立局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二)摸底处理阶段(9月30日前)
按照“市推动、县主抓、乡主导、村主体”的工作机制,在市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及工作任务,指导各县(市、区)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化收”专项工作中涉及“四荒”、农村人畜供水、小水电及小型水利设施的相关工作;督导方山县农村集体资产“清化收”专项工作。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31前)
及时整理总结,针对专项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部门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四荒”、农村人畜供水、小水电及小型水利设施承包相关合同管理长效机制。
四、推动措施
(一)加强领导。从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全面
推进乡村振兴,维护农村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农村集体资产“清化收”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市水利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组及工作专班(名单附后),要求各县(市、区)水利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上下协调运转,增强工作主动,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
(二)强化机制。实行党组推动、局长总抓、分管领导主抓、职能科室主导、县(市、区)主体的工作机制。成立由局长为组长的领导组,定期听取工作进度及成效,对重大问题党组集体研究、协调、推动;分管领导具体协调推进农村集体水利资产“清化收”专项工作;相关职能科室将农村集体水利资产“清化收”作为年度重点工作,组成工作专班,开展相关工作;各县(市、区)水利局组织骨干技术队伍组成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方案,把握工作重点,认真贯彻落实。
同时市水利局印制所涉相关的法律政策汇编发至市农村集体资产“清化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农村集体资产“清化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水利局,助推全市农村集体水利资产“清化收”专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注重绩效。在专项工作中,结合合同清底发现的“四荒”及小型水利设施方面的问题,要指导督促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查缺补漏,严格管理,切实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四)严肃纪律。在专项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得徇私舞弊,积极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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