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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2-84514
发文字号吕水党组〔2022〕159号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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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中共吕梁市水利局党组 关于印发《吕梁市水利局领导班子及成员2022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2022年09月16日

局党总支、各党支部,各科室、单位:

现将《吕梁市水利局领导班子及成员2022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吕梁市水利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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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水利局领导班子及成员

2022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按照全市水利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

(一)强化政治建设,带头做到“两个维护”

1.坚持党的政治统领。坚定不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学习贯彻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完成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

3.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制定印发《2022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领导班子及成员2022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书记、局长落实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严格开展党建各项工作,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继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二)强化思想建设,筑牢理想信念根基

4.夯实思想根基。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对水利行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采取党组中心组引领学、支部集中深入学、专题党课等学习方式深刻领会,利用好“学习强国”“山西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引导党员干部始终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

5.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参加市直机关“喜迎二十大、奋进新征程”为主题的征文、党建成果展示、演讲比赛等活动。各党支部开展一次“喜迎二十大,做合格共产党员”主题党日活动,二十大召开后,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组织生活会。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宣讲报告会等形式,迅速兴起学习热潮。

6.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紧盯网络媒体、社交平台等重点阵地,紧盯水利领域长期积累的各类矛盾和深层问题,每季度进行一次意识形态研判,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两次,坚决防止全市水利领域出现大的舆论旋涡和意识形态事件。

7.抓好宣传引导。以学雷锋纪念日、三八国际妇女节、“3.22”世界水日、国家安全教育日、五四青年节、七一建党节、八一建军节等重要纪念日为契机,围绕迎接和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运用与吕梁广播电视台联合打造的《走进水利》电视栏目、公众号及美篇等新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水利行业动态及工作中的新做法、新经验。

(三)强化组织建设,提升基层战斗力

8.筑牢支部战斗堡垒。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严格按照《吕梁市直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南》从严抓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各项支部活动,大力提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9.强化党员教育管理。严格落实政治审查制度,提高党员发展质量。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深化党内关怀帮扶,建立困难党员救助台账。进行岗位交流,使党员干部能够在关键岗位、艰苦地区,接受多岗位锻炼、中心工作锤炼、急难险重任务磨练。

10.推动在职党员“双报到”。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组织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推进在职党员到联系点和居住地社区报到工作,进一步实现报到“全覆盖”,服务“零距离”,形成党员在八小时之内由单位党组织管理、八小时之外由社区党组织监督的全天候发挥作用机制。

(四)强化作风纪律建设,建设清廉机关

11.建设清廉机关。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关于全面建设清廉吕梁的行动方案》,研究制定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方案。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通报典型案例等形式的廉政警示教育,落实谈话提醒制度,召开全市水利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12.纠“四风”树新风。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春节、中秋、国庆、元旦等),抓住围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开展自查,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巩固拓展纠“四风”成果,严防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四风”问题的发生。

13.转作风抓落实。制定出台《抓落实提高工作效能实施方案》,以“水利行业作风建设年”为契机,将转作风、抓落实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改变慵懒拖沓、不作为慢作为、被动消极的工作状态,转变拖泥带水、粗枝大叶的工作作风,坚持和弘扬深入一线、攻坚克难、担当作为、公正廉洁的优良作风,确保全市各项水利任务高质量完成。

14.强化行业监管和日常监督。聚焦全市取用水、中小河流治理、农村饮水安全、水旱灾害防御、淤地坝安全运行、水库除险加固、汾河防洪能力提升、小水网工程建设等资金密集、民生攸关的业务领域,聚焦各县(市、区)水利工程在建项目,紧盯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创新监督方式和方法,硬起手腕追责问责。引导党员领导干部重视家教家风,以身作则管好配偶、子女,营造修身律己、清廉守正氛围。

(五)抓实文明创建和统战群团工作

15.加强文明单位建设。按要求组织开展道德讲堂传家训立家规树家风、“工间操”等活动,持续推进移风易俗,申报创建精神文明单位标兵,全力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持续开展“双拥共建”,加强退役军人政治思想教育,帮助退役军人解决实际问题,退役军人思想更加稳定。

16.做好统战和群团工作。坚持党建带群建、党建带团建,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围绕建团百年、健身机关、志愿服务、送温暖等相关主题,积极开展各项统战工作和各具特色的工青妇主题活动。

(六)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17.落实巡察整改。结合中央环保第一轮、第二轮督察反馈以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警示片反映问题,高度重视、严肃负责、不折不扣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任务及时限要求,将整改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岗、落实到人,上下联动全面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要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以反馈问题整改带动面上问题、其他问题的全面整改,围绕存在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补齐短板、堵塞漏洞,针对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专项督查等具体行动,以巡察整改推动水利系统制度化、法治化建设新成效。

二、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孙尚平)

党组书记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履行领导责任

1.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对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年内至少主持召开2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现状,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二)推进责任落实

1.年底组织开展1次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述职述廉会议。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责任人进行廉政谈话,督促整改;对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严肃查处。

2.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自巡察组反馈之日起3个月时组织形成党组整改情况报告,个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安排部署、督促推动等方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三)加强教育监管

1.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同班子其他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2.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指导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至少讲1次廉政党课。

(四)保持清正廉洁

1.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积极组织开展纪律检查、纠正“四风”、廉政教育、警示教育等活动,协调纪检部门督办重大违纪违规案件,帮助排除办案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扰。

2.切实履行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任原则、程序、纪律等要求。

3.带头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带头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付宾荣)

协助局长负责规划计划、水利基建、机关财务、水库管理、水旱灾害防御、水工程移民、水利扶贫、河道治理、全面推行河长制、农村水利水电、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水利经济服务、机关后勤、社会治安、社会综治、水务投资、水利设计等方面的工作。

(一)落实分管职责

1.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市纪委及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协助局党组书记落实领导班子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进情况了解,发现和解决实际的突出问题。

2.扎实开展巡察整改工作。按照整改方案的内容及工作职责分头负责,明确整改任务,压茬推进,让整改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干部队伍作风转变的过程,为推动各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日常监管

1.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同分管范围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年度不少于两次。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2.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步推进落实,指导、督促检查分管科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三)强化监督检查

1.研究分析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每年对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每年述职会向局党组及党组书记报告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认真参加市水利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至少在分管领域范围或者所在党支部讲党课1次。

(四)严格廉政自律

1.主动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局党组的监督,支持和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分管范围相关科室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查处,协调解决其中的困难和问题。

2.带头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带头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四、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李志忠)

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履行反腐败工作职责,履行监督职能。

(一)加强组织协调

1.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协助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强化局机关各项工作日常监督。年终协助党组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组织检查考核,及时向纪委和党组报告党风廉政建设重大工作情况。

2.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对纪检监督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统筹、协调、指导开展监督工作,促进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组织检查考核。

(二)严格纪律监督

1.自觉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的执行情况,对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等情况开展督导调研,督促领导干部切实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2.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各项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自为政、阳奉阴违的行为,教育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政令畅通。

3.严明党的组织纪律,督促领导干部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落实上级有关个人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外出的请示报告制度等。

(三)严肃查处腐败

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重点查处领导干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

(四)深化廉政教育

1.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工作,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2.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大力宣传廉洁勤政的先进典型,及时通报查办的典型案件。

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王保清)

协助局长负责机关政务、信访、文秘、宣传、人事教育、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群团组织、水资源、水土保持、政策法规、安全生产、水利稽察、水利质监、水政执法、水利技术等方面的工作。

(一)落实分管职责

1.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市纪委及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协助局党组书记落实领导班子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进情况了解,发现和解决实际的突出问题。

2.扎实开展巡察整改工作。按照整改方案的内容及工作职责分头负责,明确整改任务,压茬推进,让整改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干部队伍作风转变的过程,为推动各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日常监管

1.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同分管范围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年度不少于两次。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2.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步推进落实,指导、督促检查分管科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三)强化监督检查

1.研究分析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每年对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每年述职会向局党组及党组书记报告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认真参加市水利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至少在分管领域范围或者所在党支部讲党课1次。

(四)严格廉政自律

1.主动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局党组的监督,支持和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分管范围相关科室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查处,协调解决其中的困难和问题。

2.带头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带头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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