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22-84526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2年09月16日
标      题: 中共吕梁市水利局党组 关于印发《吕梁市水利局清廉机关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吕水党组〔2022〕197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16日

局党总支、各支部,局属科室、单位:

现将《吕梁市水利局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吕梁市水利局党组

                                2022年6月13日

吕梁市水利局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工作总要求和市委全面建设清廉吕梁安排部署,根据市委《全面建设清廉吕梁的行动方案》(吕发〔2022〕5号)《全面建设清廉吕梁2022年工作要点》(吕办字〔2022〕10号)以及市直工委《关于开展清廉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吕直工发〔2022〕22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自觉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吕梁精神,坚持政治统领、党建引领,引导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坚决捍卫“两个确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三不”一体推进,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干部队伍,使清廉思想、清廉政治、清廉制度、清廉作风、清廉文化落地生根,为建设风清气正的清廉吕梁贡献力量。

二、总体目标

按照守住清廉底线、做好模范表率的要求,力争在“十四五”时期,形成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高效执行体系,构建起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体系、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体系、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清廉文化培育体系、清廉机关创建体系等“五个体系”工作矩阵,实现廉政风险防控更加严密,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有序,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进一步遏制,信访举报件明显下降,违纪违法案件数量进一步减少,政治生态更加清明,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发展生态逐步形成,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良性互动机制进一步贯通。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守清明政治导向

1. 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党组会议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局党组书记要当好“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四个亲自”;分管领导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中层干部要切实履行第一防线的职责,自觉清廉履责的同时,加强对科室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每半年向分管领导汇报本科室(单位)清廉建设情况。

2. 抓紧抓牢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吕梁精神,持续增强党员干部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旗帜鲜明开展思想舆论斗争。党组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每季度开展1次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各党支部、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半年开展一次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加强对微信、微博、公众号等互联网舆论宣传阵地的管理。

3.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开展廉政主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性分析、交流廉洁从政心得体会,相互批评纠错,形成清廉共识,强化党员政治意识;开展清廉主题党日活动,重温入党誓词,过好党员政治生日,强化党员主体意识;讲廉政专题党课,由党组织书记带头,班子成员在分管范围内授课,强化党员规矩意识。

(二)强化思想引领,夯实清廉思想基础

4. 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的第一内容,把研究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作为第一议题,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5. 深化思想理论武装。采取党组中心组引领学、支部集中深入学、教育基地实践学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始终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

(三)加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

6. 推进权力规范运行。聚焦全面建设清廉吕梁第一责任单位重点任务,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抽查力度,禁止设置与业务能力无关的规模门槛或明显超过招标项目要求的业绩资质门槛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意见,开展“治水监管百日行动”,加大工程建设项目稽查、检查力度。充分发挥党组全面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作用。

7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都要经党组会讨论研究决定,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事前审批把关、事中参加会议、事后跟踪督导进行督促落实,实现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全覆盖,确保集体决策制度真正落实到位。

8. 优化营商环境。聚焦“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目标,常态化开展调研走访服务活动,带动机关干部深入基层一线了解情况,增强机关干部的服务意识,当好人民公仆,跟踪了解服务对象所需所求,严格执行政商交往36条正负面清单,靠前服务、积极作为,为服务对象解难纾困,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认真践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性”、“最多跑一次”等制度,坚决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惠企惠民政策,营造亲商、尊商、重商、扶商的浓厚氛围,努力形成亲不逾矩、清不远疏、公正无私、有为有畏的新型政商关系。

(四)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整治“庸懒乱散拖”顽疾

9. 持续强化正风肃纪。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充分发挥党组全面监督、驻局纪检监察组专责监督作用。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从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利用重大时间节点如中秋节、国庆节等。巩固拓展纠“四风”战略成果,增强内在主动,以优良党风带动政风、引领社风民风、树立时代新风。

10. 加强效能建设。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提高工作效能抓落实工作方案》(吕水办〔2022〕77号),坚决转变慵懒拖沓、不作为慢作为、被动消极的工作状态,转变拖泥带水、粗枝大叶的工作作风,提高党员干部执行力,确保全市各项水利任务高质量完成。

11. 积极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大力推进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引导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把广大干部群众从过重的人情消费、人情负担中解放出来。

12.开展在职党员社区报到活动。组织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推进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工作,充分激发机关党员干部“在岗位上创一流、在社会中做表率、在家庭里尽责任”。大力推动机关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进社区服务群众,实现党员志愿服务常态化。同时继续推进“党建带团建”机制,组织广大青年团员积极参与到文明城市创建、社区服务等有益社会活动。

13. 支持派驻纪检组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五)加强机关干部管理监督,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14.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发展党员,把好“入口关”。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适时开展廉政谈心谈话和廉政风险提醒,引导年轻干部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

15.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建立党员干部清廉动态研判机制。及时更新干部廉政档案,建立廉政台账,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洁情况动态管理,动态掌握廉洁从政情况,精准实施政治“画像”,营造重监督和强约束的环境。

16.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落实拟提拔任用干部事先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规定,提拔任用干部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前征求市纪委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廉洁评价书面意见,防止出现带病提拔的不正常现象。

17. 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对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和发生在身边、发生在行业内部的腐败行为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实现“三不”一体推进。

(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进廉洁机关文化建设

18.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夯实清正廉洁思想根基。

19. 落实党内关爱帮扶举措。结合“七一”等重大节日节点,深入开展离退休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走访慰问,建立健全关心关爱帮扶机制,开展各类办实事解难事活动,让老党员和困难党员切实感受组织的温暖和关怀。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干部及时教育回访,以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20. 努力营造清廉文化氛围。积极参加市直工委举办的清廉机关书法展等活动,推动清廉文化活动进机关。开展廉政宣传活动,传承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精神谱系,用好吕梁革命文化资源,进一步弘扬吕梁精神,提升机关党员干部清廉文化的认同感和宣传弘扬倡廉守廉的使命感。

21. 积极组织有益的文化活动。开展庆祝三八妇女节系列活动,举办道德讲堂。开展学雷锋志愿活动,局团支部组织开展“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督察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法宣传活动。开展庆祝中国共青团建团一百周年活动。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进一步增强国防意识和国家安全意识。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活动,抽调党员志愿服务队进社区,充实疫情防控一线。举办吕梁市“河长制”书法绘画作品展,集中展示了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取得的重大成就。开展水旱灾害防灾减灾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全社会防灾减灾知识,提高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组织领导

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成立吕梁市水利局清廉机关建设工作专班,工作专班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压实压紧责任。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督促分管科室抓好清廉机关建设工作。各支部、各科室、单位要充分重视清廉机关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坚持以上率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强化廉政督促检查。局清廉机关建设工作专班对各支部、各科室、单位开展的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确保清廉机关建设取得实效。

(三)做好清廉宣传报道。各支部、各科室、单位将开展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工作专班,综合组及时向市直工委报送相关情况,宣传组做好信息编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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