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2-110654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2年06月15日 | |
标 题: | 吕梁市水利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列席旁听工作方案 | ||
发文字号: | 吕水发〔2022〕200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6月15日 |
局属各科室、单位:
根据市委《关于印发<2022年县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列席旁听工作方案>的通知》(吕宣字〔2022〕2号)和市直工委《关于转发<2022年县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列席旁听工作方案>的通知》(吕直工发〔2022〕8号)文件精神,根据我局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要求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在9月底前邀请市直机关列席旁听工作组列席旁听至少1次。在中心组学习前5个工作日向列席旁听四组报送学习方案,说明学习时间、地点、专题、主持人、参会人、重点发言人及发言材料等相关资料。列席旁听后5个
工作日内将开展情况报告、反馈整改情况和列席旁听相关资料报送市直工委。
二、工作环节
1.中心组学习主要以集体学习研讨形式进行,若干名中心组成员作重点发言,中心组第一责任人作总结发言。
2.交流研讨后,听取列席旁听工作组现场点评。
3.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部分成员、中心组学习秘书接受列席旁听工作组的谈话。
4.接受列席旁听工作组对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资料的检查,包括学习制度、学习计划、会议通知、会议纪要、会议记录、考勤记录,中心组成员笔记本、发言材料、理论文章、调研报告等。
三、组织领导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充分认识开展列席旁听工作的重要意义,党组负责人要亲自督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做好列席旁听工作,对列席旁听工作组提出的意见建议采取切实整改措施,将反馈整改情况作为意识形态工作重要内容。
吕梁市水利局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