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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2-110690
发文字号吕水法规〔2022〕129号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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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吕梁市水利局 关于印发2022年度普法依法治水工作 要点的通知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2022年05月11日

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市直水管单位局属各科室、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扎实做好2022年度普法依法治水工作,制定了《吕梁市2022年度普法依法治水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吕梁市水利局

                                    2022年5月11日


吕梁市2022年度普法依法治水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推动我市水利行业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八五”普法的关键一年,全市普法依法治水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进一步完善水法治体系,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推深做实水利普法,认真开展依法治水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加快重点领域法规制定

1.地方性水利法规建设。争取将《吕梁市水土保持条例》纳入市人大立法计划,启动《条例》立法工作。

二、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1.加强常态化水行政执法。强化日常执法巡查,加大对妨碍行洪、侵占河湖岸线、违法取水等水事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符合立案条件必须立案查处,禁止有案不立。持续深化水利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加大非法采砂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2.组织实施专项执法行动。根据水利部、水利厅部署,针对我市2021年防汛救灾暴露的薄弱环节,组织开展“防汛保安”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妨碍河道行洪、影响水库防洪安全的违法行为,为2022年安全度汛提供支撑保障。各县要加强信息报送,每月3日前在水行政执法统计直报系统中完成“问题线索台账”和“案件登记表”的信息填报工作。

3.开展水利设施隐患排查。全面开展水电站等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堤防、水闸安全管理,抓好淤地坝除险加固和安全度汛,加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督促各单位落实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措施。

4.健全水行政执 法制度体系。联合检察院、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建立水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加强涉水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强化司法震慑作用。针对非法取水、违法占用河湖水域岸线、非法采砂等水事矛盾和问题较多的领域,开展集中联合行动、联合督查、联合执法,确保营造良好的水事秩序。

5.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强化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组织开展全市水事案件案源及案卷评查工作,收集整理典型案例,归纳总结法律要点和经验教训。强化水利执法与业务贯通,建立健全水利业务事中事后监管与执法对接机制。加强水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拓展非现场执法手段应用。

三、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

1.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统筹水利立法、执法、普法等方面工作,细化任务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推进水利法治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2.扎实做好水事纠纷预防调处。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水事纠纷预防、排查、调处、联合执法、应急处置等方面的长效机制。全面开展水事矛盾隐患集中排查和纠纷调处化解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3.加强水利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机制,对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水利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认真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未经审查通过的,不得提请审议,有效保证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合规。

四、推深做实水利普法

1.大力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每年学习次数不少于4次,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通过多种方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深化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深入学习宣传与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共同富裕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疫情防控等领域的法治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3.突出宪法宣传。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以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契机,积极开展2022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推动水利系统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

4.突出宣传民法典。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大力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鲜明特色、主要内容和重要作用,重点宣传民法典中涉水法律条文,自觉规范行政权力,保障人民群众相关权益,推动民法典走进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5.突出宣传安全法律法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深刻领悟其丰富内涵。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利用“6·16”安全宣传咨询日,6月安全生产月,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山西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大力宣传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6.加强扫黑除恶斗争法治宣传工作。深入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通过悬挂标语、发布宣传口号、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宣传其立法背景,具体法律规定等,进一步做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法治宣传工作,做好平安建设工作,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沿着法治轨道走深走实。

7.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8.深入学习宣传标准化法律法规。充分利用“世界标准日”等时机开展标准化宣传工作,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山西省标准化条例》《山西省标准化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认真学习标准化战略的重要论述,深入推进标准化工作协调高效发展。

9.深入学习宣传地方性法规。做好《吕梁市柳林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吕梁市河道管理条例》宣传工作,提高地方性法规的知晓度和普及率。将地方性法规纳入各级干部业务学习内容,加强教育培训,提升依法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能力和水平。

10.制作《吕梁水利法律法规汇编》。为了扎实推进普法工作,收集整理《吕梁水利法律法规汇编》,充分提升水利系统工作人员法治意识,规范行政行为,落实学法用法制度,提高政策法规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夯实依法行政的工作基础。

五、认真开展政策研究工作

1.开展水利政策研究。结合我市水利发展形势,紧紧围绕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能力、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生态保护治理能力加强政策研究,推动成果转化应用,为强化水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六、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1.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效,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扎实做好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政策法规工作。

2.推进作风建设。全面履行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不断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始终坚持立法为民、执法为民、普法为民,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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