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22-111306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2年03月31日
标      题: 吕梁市水利局 关于印发吕梁市水库运行管理达标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吕水运管〔2022〕70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3月31日

各县(市、区)水利(务)局、市直水管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治水思路,全面提高全省水库安全运行管理能力,推进水库运行管理达标工作,实现水库运行管理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省水利厅印发了《山西省水库运行管理达标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晋水办运管〔2021〕20号)。为了配合搞好全省水库运行管理达标提升三年行动,结合实际,特制定我市水库运行管理达标提升三年(2021~2023


年)行动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和关于治水工作的讲话与指示精神,按照水利部、省水利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水利工作的要求,积极推进水库运行管理达标提升工作,尽早实现水库运行管理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立健全水库长效管护机制,创新管护模式,落实管理责任,持续推进我市水库运行管理工作提档升级,为我市高质量转型跨越发展提供重要水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安全第一。水库工程是事关防洪安全和蓄水安全的重要基础设施,一旦失事会给下游造成巨大灾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对水库安全问题和风险隐患保持清醒认识,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如履薄冰、毫不懈怠的态度,认真抓好水库安全管理,确保水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政府主导。水库安全管理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水库安全管理的责任,及时协调解决水库运行管理中的重要问题,落实水库管理机构、工程管护经费和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对水库安全及防洪安全负总责。

公益属性。水库工程属于公益性基础设施,承担着防洪抗旱城乡供水、生态供水及应急调水等公益职能,要充分发挥地方财政投入在水库工程运行管理中的主渠道作用,对受自然环境、工程特性、供用水市场等条件限制运行管理困难的水库予以财政补助,保障水库工程正常运行。

规范管理。加强水库工程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水库工程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手册,不断完善水库管理设施,健全相关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提高水库运行管理水平。

(三)考核标准

为客观准确全面衡量水库运行管理水平,水利部制定并下发了《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及其考核标准》,省水利厅配套制定并下发了《山西省大中型水库运行管理标准化评价标准》和《山西省小型水库运行管理标准化评价标准》。省水利厅将我省水库运行管理水平划分为省一级、省二级、省三级、省四级达标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具体:省一级考核结果为920~1000分(含920分)(其中要求各类考核得分均不低于该类总分的85%);省二级考核结果为850~920分(含850分)(其中要求各类考核得分均不低于该类总分的80%);省三级考核结果为780~850分(含780分)(其中要求各类考核得分均不低于该类总分的75%);省四级考核结果为720~780分(含720分)(其中要求各类考核得分均不低于该类总分的70%)。

我市在册运行管理的水库有29座,其中大型1座、中型7座、小型21座。根据上述考核评价标准,按照省厅年度考核工作的安排部署,客观准确全面衡量我市水库运行管理水平。

(四)总体目标

归口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由水工程管理单位承担具体管理任务的水库,工程建设已达到设计标准的(指主体工程及防汛抢险公路和安全监测等主要管理设施已按设计完成),到2023年底力争全部达到省二级以上(含省二级)水库运行管理单位;工程建设未达到设计标准的(指主体工程未按设计完成,防汛抢险公路或安全监测设施未按设计实施),到2023年底力争全部达到省三级以上(含省三级)水库运行管理单位;由乡镇人民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管理的小型水库工程,工程建设已达到设计标准的,到2023年底力争达到省三级以上(含省三级)水库运行管理单位,工程建设未达到设计标准的,到2023年底基本达到省四级以上(含省四级)水库运行管理单位。

同时,从方案出台之日起,截止2023年底前,文峪河、陈家湾、阁老湾、瓦窑河、东沟、西沟、南马庄、褚家沟、梁家垣、东安生、西山、岚城、蛤蟆神、刘王沟等14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前期工作要陆续全面完成,并按照部、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安排部署,力争陆续全部开工,确保“十四五”期间全面完成我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

二、主要实施内容

通过实施“五个一措施”,即制定一套标准、编制一本手册、修订一批制度、建立一个平台、落实一方责任,以达到水库工程管理责任明细化、管理工作制度化、管理人员专业化、管理范围界定化、管理运行安全化、管理经费预算化、管理活动日常化、管理过程信息化、管理环境美观化、管理考核规范化等“管理十化”。

1.管理责任明细化。进一步落实每座水库工程运行管理责任主体,明确主体责任人、岗位责任人和监管责任人,健全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员制度,明确工程管理各个岗位和职责。做到责任到人、职责清晰、履职到位。

2.管理工作制度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运行操作规程,制订各项工作手册、操作手册,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和流程。做到内容完整、要求明确、流程清晰。

3.管理人员专业化。进一步加强工程管理人员达标管理业务培训,使每个管理人员熟知水库工程专业知识、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全面掌握和严格执行各项管理手册。做到人员专业、掌握标准、规范操作。

4.管理范围界定化。完成管理范围的权责划定,设置范围界桩、法规宣传牌、安全警示牌等,并将管理及保护范围向社会公示。做到界限明确、界桩明晰、标识规范。

5.管理运行安全化。进一步强化水库工程度汛安全、运行安全责任,全面落实涉及公共安全的水库工程定期安全鉴定等制度和应急预案制度,按照设计标准进一步完善主体工程、安全监测和运行管理等设施设备。做到工程完好、设施齐全、监测有效、预报及时、应急处置有力。

6.管理经费预算化。进一步明确管理经费和维养经费筹措责任和渠道,切实落实工程管理单位人员经费及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简称“两项经费”)。做到管养经费测算全面精准,纳入预算并足额到位。

7.管理活动日常化。进一步规范工程巡视检查、安全监测、操作运用和维修养护等日常管理活动,强化日常工作的精细化、流程化、痕迹化和溯源化。做到巡测到位、维护及时、记录规范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8.管理过程信息化。进一步建设水库工程管理标准化监管服务平台和标准化运行管理平台,并纳入全省“智慧水利”系统,强化达标监管和运行管理过程信息化和网络化。做到数据入库、适时监控、管理留痕。

9.管理环境美观化。进一步加强工程管理范围内环境整治,加强水环境监管与保护,推进水文化建设。做到环境优美、美观整洁、舒适宜人。

10.管理考核规范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管理考核监督机制,强化考核创优和管理争先激励。做到层层有考核,结果有应用,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三、分年度实施目标

(一)2021

全市考核测评分达到省四级以上的水库管理单位超过75%,即不少于22座水库;达到省三级以上的水库管理单位超过25%,即不少于8座水库;达到省二级以上的水库管理单位不少于2座水库

具体:文峪河、张家庄水库力争达到省二级以上水库管理单位;横泉、阳坡、千年、曹家岭、太平、陈家湾、岚城水库力争达到省级以上水库管理单位;除正在除险加固的南马庄水库和西山、刘王沟、王村、虎喊沟水库,以及孝义市乡村管的2座水库外,其余13座水库力争达到省四级以上水库管理单位。

(二)2022

全市考核测评分达到省四级以上的水库管理单位超过85%,即不少于25座水库;达到省三级以上的水库管理单位超过50%,即不少于15座水库;达到省二级以上的水库管理单位不少于3座水库

具体:张家庄水库力争达到省一级以上水库管理单位;除文峪河水库外,横泉水库力争达到省二级以上水库管理单位;除阳坡、千年、曹家岭、太平、陈家湾、岚城水库外,神堂、吴城、安家庄、南阳沟、东沟、西沟力争达到省级以上水库管理单位;除正在除险加固的南马庄、瓦窑河、刘王沟、蛤蟆神水库和孝义市乡村管东安生水库外,其余9力争达到省四级以上水库管理单位。

(三)2023

全市考核测评分达到省四级以上的水库管理单位超过95%,即不少于28座水库;达到省三级以上的水库管理单位超过70%,即不少于21座水库(其中大中型水库全部达到省三级以上的水库管理单位,小型水库达到省三级以上的水库管理单位不低于70%)。

具体:张家庄,文峪河、横泉水库力争达到省一级以上水库管理单位;千年水库、曹家岭、陈家湾力争达到省二级以上水库管理单位;阳坡、吴城、天古崖、阁老湾、太平、神堂、安家庄、南阳沟、薛家圪台、明通沟、东沟、西沟、岚城水库、褚家沟、梁家垣达到省三级以上水库管理单位;西山、王村、虎喊沟水库力争达到省三级以上水库管理单位;除正在除险加固的水库外,孝义市乡村管东安生水库基本达到省四级以上水库管理单位。

四、推动措施

(一)严格执行评价标准、管理办法

严格执行省水利厅制定下发的《山西省水库运行管理达标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晋水办运管〔2021〕20号)和《山西省水库运行管理标准化评价标准》(晋水运管〔2021〕163号)(《山西省大中型水库运行管理标准化评价标准》和《山西省小型水库运行管理标准化评价标准》)等规范性文件。

(二)开展示范试点

1.试点单位:张家庄、文峪河、千年、曹家岭、太平、神堂水库。

张家庄水库达到省一级,文峪河、千年水库达到省二级,其余水库达到省三级以上

2.试点工作要求:各试点单位要对照水库工程运行管理标准化评价指标,结合本单位和工程实际,率先认真贯彻落实“五个一措施”和“管理十化”要求,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相应的目标,为全市做好示范引领工作。

3.试点时间及成果:试点工作从实施方案出台之日起,于2022年12月底前做好考核评价及总结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在推进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并及时提出对运行管理标准和操作手册编制指南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三)制定水库工程运行管理达标提升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

各县(市、区)及相关单位也要根据省市总体目标和要求,对照“五个一措施”和“管理十化”要求,制定本辖区总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并报市局备案,以便统一纳入全省管理和监督考核范围。每年度实施计划要在当年度的6月底前上报备案。

年度实施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明确列入年度实施计划的水库名单及其管理责任主体。各县(市、区)要梳理统计列入本年度达标管理的水库名单,并确定纳入达标管理名单的管理责任主体。国有水库管护责任主体为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乡村水库管护责任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乡村水库工程也可通过调整和延伸现有国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的方式,推行“以大带小”、“以点带片”、“分片统管”等工程管理模式,落实管理单位和管护责任主体。

2.落实水库达标管理必需的人员和资金。水库管理单位或责任主体要根据水库管理单位定岗标准,结合工程实际,采取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以及社会化购买服务等措施,科学合理设置岗位,相应配备符合要求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所有人员要定岗定员并落到实处,严格考核,避免因人设岗,人浮于事,工作实绩要与绩效挂钩。

同时,要按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等相关文件,科学合理测算达标管理所需工作经费及公益性水利工程人员经费和维修养护经费。公益性水库所需经费应根据隶属关系列入本级公共财政预算,经营性为主的水库达标管理所需经费由业主自行承担并按有关规定在其经营收入中计提,专款专用。

3.规范制定水库工程标准化操作手册。根据水库工程运行管理标准化评价标准,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列入年度实施计划的管理责任主体,参照编制指南制定本工程的操作手册,并切实执行到位。操作手册要将工程管理标准具体细化到每一个任务、每一个程序、每一个步骤、每一个节点,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并具有实际操作性。

4.积极推行专业化、物业化管理。

各县(市、区)要积极争取落实财政资金,大力推行管养分离、政府购买服务。要大力培育发展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市场主体,逐步整合现有水库工程管理单位的资源,引导具有较强专业力量的工程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安装等企业,组建不同形式的维修养护企业。加强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拓展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监管系统,规范和监管水库工程物业化管理市场。

(四)建立监管服务平台

以“互联网+”理念,整合现有资源,积极争取建设和配合省厅建设水库工程运行管理监管平台,强化达标监管和运行管理过程信息化和网络化,实现达标提升过程监督管理和工程日常运行维护管理相结合。

(五)完善管理设施设备

进一步完善安全监测等管理设施,建立较为完备的数据采集系统;在管理范围内增设视频安全监控设施,实现远程监视;进一步完善雨水情、预警、动力、通讯等设备,确保防汛应急抢险的需要。

(六)考核评价

1.建立考核评价机制

各县(市、区)及相关水库管理单位要落实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认真落实并严格执行省水利厅制定出台的《山西省水库运行管理达标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和《山西省水库运行管理标准化评价标准》及相关考核评分标准,按照省、市的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年度达标考核评价工作。

2.考核评价方式

考核评价分自查自评、分级考核和抽查复核三个阶段进行。

自査自评工作由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水库管理权限分别组织,各水库工程管理单位或管理责任主体具体实施,于当年10月底前完成并提交自査自评报告。

分级考核和抽查复核按照省、市年度安排部署进行。

3.建立考核结果奖惩机制

市水利局将把该项工作纳入对县(市、区)和市直水管单位年度水利工作的重点考核范围,并对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相应等级标准的在年度维修养护资金安排上将予以倾斜,同时对在规定时间内达不到相应等级标准的减免资金支持,并要求限期整改。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市水利局成立水库工程管理达标提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全市水库工程管理达标提升工作。

组  长:孙尚平   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付宾荣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武晨曦  市水利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赵  青   市水利局运行管理科负责人

        刘新明  市水利局政策法规监督科科长

        孙等平  市水利局规划计科负责人

             市水利局运行管理科副科级干部

             市水利局运行管理科副科级干部

领导小组职责:全面负责三年行动各项工作,督促各级、各单位进一步牢固树立水库安全与效益协同发展理念,强化水库“五个责任人”职责,提出水库运行管理达标提升的工作思路、工作措施,推进水库达标运行管理,从根本上提升水库运行管理水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运行管理科,负责日常具体事务。办公室主任由赵青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常芳同志兼任。其职责:督查各县(市、区)编制水库运行管理达标提升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并督促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

各县(市、区)和相关水管单位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经费。

(二)资金保障

各县(市、区)要按照水利部和财政部相关规定,积极争取并确保地方公益性水利工程人员经费和维修养护资金足额落实到位,并切实保障水库工程达标管理的创建工作经费。公益性水利工程所需经费应根据隶属关系列入本级公共财政预算;经营性水利工程所需经费由业主自行承担。同时要充分发挥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和小型水库上级维修养护补助资金作用,不断完善工程管理设施。

市局将积极争取市级财政对水库工程运行管理资金的投入。市级水库工程运行管理资金在分配时,将对水库工程管理达标工作开展较好、效果明显的予以重点支持或奖补。

(三)政策保障

各县(市、区)要将水库工程运行管理达标提升工作列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相关水利资金安排相结合。健全日常检查督察制度,加大检查指导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要求限期整改。对水库工程管理达标工作推进不力、任务未完成的,要严肃追责。同时,要进一步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开展创新管理模式,物业化市场主体、专业化服务等工作的探索,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文件,为水库管理达标服务。

(四)技术保障

各县(市、区)和相关水管单位要在省、市技术培训、督导检查等技术支持的基础上,竭力配足、配强专业技术力量,为水库工程运行管理达标提升做好技术支撑。

(五)宣贯培训

各县(市、区)和相关水管单位要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水库工程运行管理达标提升培训活动,对照落实相关措施和内容,并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开展不同形式的培训,全面提升水库运行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同时要加强水库工程运行管理达标提升行动的宣传,总结推广水库工程运行管理达标提升的经验和做法。

吕梁市水利局

                            2022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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