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2-111319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2年04月24日 | |
标 题: | 吕梁市水利局 关于做好2022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水运管〔2022〕98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4月24日 |
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市直水管单位,局有关科室、市管水利工程项目部:
为贯彻落实全省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晋水运管〔2022〕85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全市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今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确保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具有特殊重要意义。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全市降水量320~605mm,接近于常年略偏少,但是年内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可能出现局部洪涝和阶段性旱象。特别是黄河中游干流及支流汾河有可能发生流域性较大洪水,气象水文年景不容乐观。各县(市、区)、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要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抗大旱,围绕水情旱情监测预警、水工程科学调度、防洪抢险技术支撑,聚焦水库淤地坝度汛安全、河道堤防行洪安全、山洪灾害防治等重点部位和区域,落实落细各项防御措施,锚定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四不”目标,坚决守住水旱灾害防御底线,确保万无一失。
深刻汲取河南郑州“7.20”和晋城阳城县、泽州县“7.11”特大暴雨灾害以及我市汾阳、孝义洪涝灾害教训,特别要针对国务院灾害调查组《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调查报告》进行全面自我剖析,从主体责任落实、行业监管职责、防范组织开展、监测预警发布、应急响应启动、工程科学调度等各个工作环节进行总结,查找薄弱环节、补齐工作短板,必须引以为戒,全面检视、深入思考、举一反三,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提升防范应对能力,从严从细抓好各项工作,从紧从实履行各层级各环节防御职责。
二、提前谋划,扎实做好各项汛前准备工作
(一)严格落实防御责任
认真对照水旱灾害防御职责和本地、本单位工作任务,充实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人员力量,强化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部署、调度指挥、措施落实、跟踪督办、评估总结,压紧压实日常防范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全链条责任。逐个落实水库、淤地坝、河道行政、技术、巡查“三个责任人”,并通过正式文件或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核定落实乡村两级山洪灾害危险区行政责任人、预警责任人、转移责任人并建档入库;对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全面落实河道堤防安全包保责任体系。
(二)全面提升“四预”水平
预报方面,要修编完善洪水预报方案,提升监测预报能力,强化水利、水文、气象、应急部门联合会商,努力延长预见期和提高预报精度,加快推进小水库水雨情测报和安全监测实施项目建设;预警方面,要强化值班值守,紧盯水雨情发展动态,利用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设施设备和气象、水文监测站点等“智能+人工”手段,做到提前发布预警;预案方面,汛前抓紧出台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科学设置响应条件、量化启动标准、健全联动机制,实现防御关口前移,并督促各水管单位、建设单位科学编制完善水库“三个重要环节(水雨情预测预报方案、汛期调度运用计划、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大中型淤地坝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在建工程应急度汛预案,并按规定程序汛前完成报批、备案,同时进一步对县乡村三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修订完善,对已编制的重点河道、县城超标洪水防御预案适时修订;预演方面,汛前市水利局将在柳林县开展全市水旱灾害防御应急演练,各县(市、区)要提前谋划开展县级防御现场演练或桌面推演,特别是文峪河、磁窑河、三川河沿线县(市、区),要结合超标洪水防御预案开展各自辖区范围的演练,6月30日前完成演练并报送培训演练情况(见附件1)。
(三)深入开展隐患排查
针对防御薄弱环节,立即组织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对暂不能整改的要落实应急度汛措施。市水利局将于5月份组织开展全市水旱灾害防御督导检查,同时省水利厅也会派出工作组对我市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各县(市、区)水利部门、市直水管单位务于5月8日前将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报市水利局(见附件2)。
(四)加快完成水毁修复
加强组织领导,抢抓当前施工有利时机,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的同时,倒排工期、压茬推进,严把工程质量,加快修复影响防洪安全度汛的水库、淤地坝、水闸、护岸等工程设施,确保汛前高标准完成水毁修复任务。市水利局将按照“周统计、月调度、及时通报”的工作制度跟踪督促。
(五)推进防洪工程建设
根据全省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总体安排,我市2022年度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需要完工的有11个项目,其中汛前要完成汾阳磁窑河、孝义磁窑河、文水汾河干流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和文水、汾阳、孝义共9处分洪缓洪区规划设置,并按照我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要求,加快推进14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进度,相关县市要积极谋划部署、主动协调推进,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各项工程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尽快形成防洪合力。
(六)提高防御保障能力
结合防洪抢险实际,尽快建立健全水旱灾害防御专家库,及时开展专项培训,熟悉辖区内水利工程基本情况、防汛薄弱环节和典型抢险案例;要组织开展各级水旱灾害防御责任人业务培训,特别是新任职的领导和各类责任人,尽快熟悉掌握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责任和业务,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加强工作人员和技术骨干线上培训,增强专业技能、提高工作效能。要根据水利工程实际,特别是险工险段、病险水库、在建工程等重点薄弱部位,要预置防汛抢险物资和队伍,做好防汛抗旱物资的维修养护和更新补充,明确落实抢险队伍人员名单,坚决做到抢早、抢小、抢住,确保安全。
三、突出重点,全力保障安全度汛措施落实
(一)强化汛期值班值守
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禁擅离职守;值班工作人员要提高值班业务能力水平,熟悉值班工作程序,值班期间要主动与乡镇、气象、水文部门掌握雨水情汛情信息,加强雨、水、汛、工情传递工作,确保应急处置及时高效。严肃信息报送纪律,随时掌握、及时报告现场情况,坚决避免瞒报、迟报、误报、漏报,确保汛情信息传递及时畅通。
(二)强化预报预警和会商研判
加强对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的观测使用,确保汛期监测预警平台正常运行,努力提升自动监测站点上线率。进一步推动依托“三大运营商”发布预警工作,及时向防御责任人和社会公众靶向预警,彻底打通监测预警“最后一公里”。同时加强水利、气象、水文、应急部门的联合会商和雨水情信息共享,提前对气候趋势和重大汛情作出分析研判,为水旱灾害防御决策提供依据。
(三)强化水库安全度汛
严格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加强对责任人的组织培训,督促上岗到位、履职尽责,加强巡查值守、险情排查;严格水库汛期监管,科学精细调度运用水库,严控汛期违规超汛限水位运行用;强降雨区要提前降低水库水位运行,做好拦峰、错峰、削峰准备;要加快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逐库落实限制运用措施,病险水库原则上一律空库运行。
(四)强化淤地坝安全度汛
强化淤地坝安全度汛,逐坝落实行政、技术、巡查“三个责任人”,严格落实“一坝一人、一坝一预案”,特别是下游影响范围内有村庄、学校、工矿、交通等重要设施的淤地坝,要加强巡查值守,强降雨期间加密巡查频次,提前划定转移路线和安全区域,切实做到应转尽转、不留一人;汛前所有淤地坝必须排空运用,严禁汛期蓄水运行;加快实施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在建以及已完工未竣工验收的淤地坝、除险加固的病险淤地坝,项目法人要担负起淤地坝安全度汛的主体责任,履行巡查责任人的责任。
(五)强化河道堤防防洪安全
强化河道堤防行洪管理,利用各级河长制工作为抓手,坚持把牢全面实行“河长+河流警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各级河长责任和河道堤防安全包保责任,针对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对发现存在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侵占河道等行为,违法违规建筑物、阻水障碍等突出问题清理整治要在汛前完成,确保河道行洪畅通。
(六)强化山洪灾害防治
加快推进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加强对已建非工程措施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对异常站点及时修复,保障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确保预警预报发布畅通;汛前要开展山洪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危险区动态管理清单,及时更新危险区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纳入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要指导基层政府开展群测群防工作,汛前修订完善县乡村三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逐级落实转移责任人,逐户落实转移路线,确保灾害发生前全部转移危险区域人员。
(七)强化抗旱保供水
增强防旱抗旱意识,做好各类水利工程和抗旱水源的优化调度与科学配置,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努力满足灌溉用水需求,为粮食丰收提供水源保障;要高度重视保人饮工作,把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放在突出位置,全力保证人民群众生活用水。
四、持续完善,不断夯实水旱灾害防御基础
(一)加强防御队伍建设
不断加强水旱灾害工作组织领导,围绕水利部门职责,及时调整和充实水旱灾害防御机构和队伍,理清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实现上下协同、高效运转。
(二)加强信息报送和防御宣传
及时报送洪涝、干旱灾情、工作动态、减灾效益等信息,提高时效性和准确性。河流堤防、水库、水电站、淤地坝等水利防洪工程发生较大险情要及时报告,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错报。要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电视、微信等主流媒体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注,提升群众防灾、救灾、减灾意识,形成良好工作氛围。
(三)加强灾情统计调查
加强水旱灾害统计调查指导培训,明确统计调查责任,建立健全灾情报送机制。在灾害过程发生时,及时收集、统计辖区水利工程设施损毁情况,同时通过数据汇集平台上报统计调查数据,为各级水旱灾害防御决策提供依据。灾后第一时间组织灾害调查评估。市水利局将对县级水旱灾害统计调查工作进行评定核查,评定结果作为水利救灾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救灾资金管理
规范国家、省级水利救灾(防汛、抗旱)资金申报程序,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级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筛选修复项目,并在数据汇集平台中建立、更新台账,定期报告实施进度。加快水利救灾资金执行和支付进度,加强水利救灾资金使用监管,认真做好绩效评价,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各县(市、区)、市直水管单位要对照上述工作要求,于5月20日前将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开展情况以正式文件报送市水利局。
联系人:范 志 联系电话:15835885865
吴亚辉 18234085976
邮 箱:llshzhfy@163.com
吕梁市水利局
2022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