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2-111332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2年04月29日 | |
标 题: | 吕梁市水利局 关于开展2022年第一次水旱灾害防御安全 检查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水运管〔2022〕115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4月29日 |
各县(市、区)水利(务)局、市直水管单位,局属有关科室、市直水利工程项目部:
为切实做好今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有效应对暴雨洪涝灾害,最大程度减少损失,根据《吕梁市水利局关于做好2022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吕水运管〔2022〕98号)要求,结合《吕梁市水利局关于立即组织开展水库安全度汛专项检查的通知》(吕水运管〔2022〕85号)、《吕梁市水利局关于印发
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局领导包县督导的通知》(吕水河务〔2022〕95号)、《吕梁市水利局关于全面开展水电站等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水利局将于近期派出工作组开展市级第一次水旱灾害防御安全检查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水利(务)局、市直水管单位、局属有关科室按通知要求做好检查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方式
检查时间为2022年5月6日—5月12日。检查方式以听取工作汇报、随机抽查、实地检查、查看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分组安排
此次检查分为五组,由副县级领导担任组长,局有关科室为成员,具体人员名单由组长确定。分组情况见下表:
检查分组情况
被检查单位 | 检查组 | ||
组长 | 联络人 | 成员科室 | |
离石区、方山县、横泉水库 | 付宾荣 | 乔玉祥 | 农村水利水电科 农村供水中心 |
汾阳市、孝义市、交口县 | 王保清 | 冯丁平 | 水土保持科 |
临县、兴县、岚县 | 武晨曦 | 冯兴宏 | 河务科 河道事务中心 |
中阳县、柳林县、石楼县 | 王国卿 | 武 强 | 水资源管理科 |
交城县、文水县、文峪河水库、龙门供水工程 | 赵 青 | 范 志 | 运行管理科 |
三、检查内容
对各县(市、区)和各单位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开展情况、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深入水库(水电站)、淤地坝、河道堤防、在建水利工程等水利工程设施,重点对水旱灾害防御组织机构落实情况、水旱灾害防御调度指挥系统运行情况,各类防洪重点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方案、保障措施等落实情况,对各单位自查发现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度汛安全隐患、管理工作漏洞和不足,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水工程管理单位等采取有效措施,将各项防汛措施落实落细。具体如下:
(一)水库
主要包括防御组织机构建立和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行政、技术、巡查等相关责任人的岗位职责是否明确);三个重要环节“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汛期调度运用计划、预测预报方案”批复备案情况;病险水库是否空库度汛,是否落实限制运用方案;防汛物资、抢险队伍预置准备情况;水库监测、观测和巡查值守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现场检查坝体有无渗漏、裂缝、塌坑、凹陷等情况,溢洪道有无堵塞,闸门及启闭设施能否正常使用,监测设施是否完好,管理标识、标牌是否完整、清晰,值班记录、巡查记录填写是否规范。
(二)淤地坝
主要包括大中型淤地坝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行政、技术、巡查责任人)、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报批情况、管护责任人经费落实情况、淤地坝蓄水情况,三个责任人公示牌、安全警示牌设立情况,对影响工程本身和下游安全的问题排查登记情况,淤地坝下游地区的预警机制和撤离避险方案落实情况。
(三)河道堤防
主要包括河道防御责任制落实情况、流域面积在2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道堤防安全包保责任落实情况,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情况,河道险工险段的应急处置措施、河道违法采砂等“四乱问题”整治、河道设障及安全隐患处置措施的落实整改情况,河道内修建的橡胶坝运行管理、度汛准备和应急处置方案等落实情况。
(四)在建水利工程
主要包括在建水利工程防汛组织机构建立和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抢险人员、物资准备情况,工程巡查值守制度建立情况,安全度汛方案的编制、报备情况。
(五)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
山洪灾害防御山洪灾害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乡村两级山洪灾害危险区行政责任人、预警责任人、转移责任人落实情况,山洪灾害危险区基本情况摸排开展情况,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运行维护工作开展情况,县、乡、村预警平台运行情况,自动监测站点能否正常运行,山洪预警员、预警平台操作人员的培训和掌握情况,县、乡、村三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编制完善情况,“九个一”标准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情况。
(六)其他
关于对全国、全省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视频会议及上级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县级防御安全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规则(规程)编制完成情况;水旱灾害防御专家库组建情况;水旱灾害防御演练、培训工作开展准备情况;水毁工程修复完成情况。
四、检查有关要求
(一)实地检查要求对各单位水旱灾害防御重点按类型至少抽查1处,每处均需填写《2022年水旱灾害防御安全检查记录表》,并以县为单位汇总填写《水旱灾害防御安全问题隐患及整改情况清单》(参照附表1、2)。
(二)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根据检查情况形成各自的汇报材料(后附《2022年水旱灾害防御安全检查记录表》和《水旱灾害防御安全问题隐患及整改情况清单》。同时,收集各县(市、区)、各单位工作开展及自查情况有关资料(电子版及纸质版),并于2022年5月15日前报送市水利局运行管理科(邮箱:llshzhfy@163.com),以便汇总。
(三)检查要以点带面,通过重点抽查与听取汇报,分析、评价各县和各单位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开展情况和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反馈意见,以便督促其进一步把各项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做牢做扎实。同时,针对此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各工作组和被检查单位要做好督促整改和限期整改工作。
(四)市水利局各有关科室、市直水利工程项目部要按照《吕梁市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规则(试行)》的规定的职责,履职尽责,督促指导各自业务范围的备汛度汛工作,及时开展对各县(市、区)专项督导检查工作。
(五)各检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明纪律,做到轻车简从、求真务实,同时要做好防疫安全。
吕梁市水利局
2022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