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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2-111378 | |
发文字号:吕水发〔2022〕249号 |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3日 |
发文机关: | 关 键 字: |
标 题:吕梁市水利局 关于印发《吕梁市水利局2022年度创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成文日期:2022年12月13日 |
局属各科室、单位:
现将《吕梁市水利局2022年度创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吕梁市水利局
2022年7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吕梁市水利局
2022年度创城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全市关于创建山西省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省级双拥模范城各个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坚持“治山、治水、治气、治城”一体推进,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围绕省委“一主三副六市域中心”城镇化新格局总要求,全面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着眼长远,立足当前,让吕梁城市面貌更美丽,群众生活更幸福。
二、创建目标
我局承担具体创建任务遵照全市创建周期同步推进,全市具体目标如下:
(一)创建山西省文明城市。全市2021年4月启动创建,2022年4月正式申报,2022年年底通过山西省文明委测评验收并获得“2020-2022年度省级文明城市”称号。
(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2021年4月启动创建,2021年底前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通过住建部验收并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
(三)创建国家森林城市。2021年4月启动创建,2023年底前达到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要求,通过国家林草局验收并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2021年4月启动创建,2023年底前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通过全国爱卫会验收并获得“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四)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2020年10月已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2021年4月启动巩固提升创建成果,2022年再创新一轮省级“双拥模范城”,2024年再创新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城”。
三、组织机构
为贯彻落实全市创城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特成立我局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 长:孙尚平 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王保清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 组 长:付宾荣 党组成员、副局长
武晨曦 四级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创建文明城市综合办公室,主任由河道事务中心主任赵泽民兼任。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专班: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专班由王保清副局长牵头,河道事务中心等科室落实;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专班由付宾荣副局长牵头,新城北川河治理工程项目部等科室落实;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专班由王保清副局长牵头,水保科等责任科室具体落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专班由付宾荣副局长牵头,河务科等科室落实;巩固提升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专班由王保清副局长牵头,办公室等科室落实。
各工作专班负责创建日常工作,综合办公室负责汇总创建整体情况。各工作专班需抽调1名工作人员,负责综合办公室对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此项工作由党组书记、局长孙尚平同志任组长总负责;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保清同志任常务副组长总牵头;分管领导、协助领导任副组长,按照工作分工分别牵头负责;各工作专班出台相应创建工作子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精心谋划、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统一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意义,作为我局一项重要政治工作,提上重要日程。作为落实省委“一主三副六市域中心”城镇化新格局的重要举措。各专班要高度重视,按照实施方案主动担当作为,狠抓工作的落实。
(三)着力营造氛围。各专班要认真做好我局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宣传发动工作,注意创新活动载体,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促使创建工作融入业务工作之中,贯穿于全过程,使创建工作深入人心,传播正能量,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