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23-3949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吕梁市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26日
标      题: 吕梁市水利局 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在建河道治理工程 建设进度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吕水河务〔2023〕54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26日

各相关县(市、区)水利(水务)局:

根据省政府关于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的工作部署以及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工作安排,为全面加快推进河道治理项目建设进度,顺利完成省厅要求的建设目标任务,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项目

该项目涉及文水、孝义,省厅要求完成的时间节点是2022年年底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截至去年底文水县完成93%、孝义市完成98%,要求6月底完工并完成自验程序,年底完成竣工验收。

二、防洪能力提升工程

1、2022年下达投资计划正在实施的有11个项目,目前已全部开工建设,其中汾河干流文水段、磁窑河孝义段、汾阳段3个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去年汛前已全部完工。剩余的8个项目分别为文峪河孝义段完成100%、西冶河交城段完成100%、汾河干流孝义段完成45.5%、文峪河交城段完85%、磁窑河文水段完成24%、磁窑河交城段完成52.06%、文峪河汾阳段完成2.33%、岚县普明河完成15.13%。近日省厅通报我市总体进度为50.9%,远低于全省77.4%平均完成率。

要求年底前汾河干流文水段、磁窑河孝义段、汾阳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6月底完成竣工验收,其他项目年底完成竣工验收。

22023年已下达投资计划的项目4个。孝河孝义市段、离石区车家湾—吴城水库段、中阳县南川河朱家店—益家村段、文峪河文水县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要求3月底前完成施工、监理招标和施工准备工作,4月份开工,年底全面完工。

年内要开工的项目7个。三川河柳林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3月底要完成初步设计批复;蔚汾河兴县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湫水河临县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瓦窑河交城县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三川河方山县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均完成技术审查工作,要求3月底前完成可研批复,4月底完成初步设计批复;

屈产河石楼县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岚县岚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3月15日将可研报省厅进行技术审查,4月底完成可研批复,5月份完成初步设计批复,6月份开工建设。

三、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2014年以来,我市共实施中小河治理工程23个,其中:5个项目资金扶贫整合(2个未纳入考核治理长度,3个纳入考核治理长度,分别为蔚汾河兴县段2个项目共治理29.35公里、屈产河石楼段治理16公里);4个已完成竣工验收,10个已完工待验收,4个属于在建。

1、已完工未完成竣工验收的兴县2016年实施的岚漪河河道治理工程,文水县2017年实施的堤外湿地治理工程,市局2018年实施三川河王家塔大桥段河道整治工程,2019年交城县实施的白石南河治理工程、文水县实施三道川治理工程、交口县实施的段纯河治理工程,2020年交口县实施的大麦郊河河道治理工程、柳林县实施的留誉河河道治理工程、交口县实施的回龙河石口乡至康城镇段河道治理工程,2021年中阳县实施的南河川河道治理工程。

要求加快完成竣工审计,6月底报送竣工验收申请。

2、2019年下达投资的岚县岚河段河道治理工程完成40%,虢义河汾阳市段河道整治工程完成95%、文水县西宜亭综合整治工程完成65%;2022年下达投资的方山县峪口沟段河道治理工程完成80%。

要求岚河岚县段、虢义河汾阳段、文水县文峪河西宜亭段、方山峪口沟工程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要切实扛牢主要领导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紧盯突出问题,及时研究部署解决河道工程建设进度问题,将工作部署到人,责任落实到人,把工程建设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二)抓好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要抓好规范管理,推行技术标准、管理标准、作业标准。严格按照水利基本建设程序实施,严格执行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山西省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及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资金管理办法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

(三)明确目标任务,推进工程建设

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要按照项目建设进度的目标要求,对各项工作进行细化,制定项目推进任务书、落实各阶段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组建专业工作队伍,抓好规范管理,加快推进未完工程的建设进度和已完工程的竣工审计和中央资金支付进度,尽快完成省厅要求的建设任务。

(四)提升工作举措,落实奖惩机制

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时间节点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及竣工验收任务,对项目建设、竣工验收按时完成的县(市、区),在项目申报、资金安排予以倾斜;对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度滞后的县(市、区),将进行通报批评和约谈,并根据具体情况暂停项目申报、审批并建议省水利厅调减资金安排。

                                   吕梁市水利局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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