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3-39505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5月26日 |
标 题: | 吕梁市水利局 关于开展农村饮水安全风险隐患问题 排查整改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水农水〔2023〕60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5月26日 |
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为持续巩固农村饮水安全成果,查缺补漏防止问题反弹,坚决守住农村饮水安全达标底线,决定在全市开展农村饮水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改工作。
一、目标任务
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为引领,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动真碰硬、从严从实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全面开展农村饮水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确保隐患排查及时全面,问题整改精准彻底,长效机制切实有效,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民生水利支撑。
二、开展方式
采取县级全面排查与市级督导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饮水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以县为单位,成立排查整改工作专班,迅速开展专项排查工作,按照查问题、列清单、找原因、定措施、编方案、明时限、抓整改、建机制的要求,对县域内季节性缺水、工程闲置、冬季冻管、建管水平低、应急供水设施缺乏、水质检测未全部覆盖等问题进行自查,全面起底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精准制定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扎实有效开展问题整改,确保问题按时见底清零;市水利局将抽调人员在各县全面排查基础上,指导各县抓好问题排查整改工作落实,定期开展问题核查和问题整改督导检查工作。
三、排查内容
(一)工程情况
以工程为单元,重点排查工程运行是否正常、水源是否稳定、季节性缺水隐患、管网老化程度、设施配套完善情况等,要特别重视工程设施埋深不足或外露等引发的冬季上冻以及春季干旱造成的水源水量不足等隐患,排查有隐患的管网、水表、闸阀等供水设施设备。
(二)运行管理
现场查看工程运行管理情况,随机入户了解群众饮水状况;排查每处工程管理主体落实情况、供水水价、水费收缴、水质检测、工程管护等情况;排查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县级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三个责任”的落实情况。
四、时间安排
(一)全面排查
从发文之日起,各县(市、区)以县为单位,全员出动、分片分区,采取县乡村三级联动的方式对农村饮水安全隐患问题开展全方位、深层次、拉网式排查,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以工程为单元,列出问题清单,逐项分析研判,分类精准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问题排查整改台账于3月31日前报市水利局。
(二)常态化排查整改
各县(市、区)要对照问题表现,对排查出的问题分门别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整改时限,采取有力措施,限期完成整改。同时,要在集中排查整改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坚持动态监测,定期核查、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并跟进解决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动态管理、动态清零。
市水利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县(市、区)排查整改工作进行抽查督查、明查暗访,督促整改进度。各县(市、区)农村饮水问题排查整改进展情况实行半月调度机制,每月14号和28号上报整改进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巩固拓展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逐级压实排查整改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乡(镇)、村委和相关部门,协作配合、齐抓共管,将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
(二)压实各方责任。各县(市、区)要将持续巩固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水利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摸清问题底数,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逐村逐项抓好问题整改。乡村两级要认真落实运行管理责任,规范工程运行管理,及时发现并上报饮水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扎实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健全长效机制。各县(市、区)建立完善农村供水保障长效机制,开展常态化动态监测,加强应急供水保障工作,切实将农村供水应急预案落到实处,及时发布干旱、洪涝及冰冻等突发极端天气预报预警,提高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农村供水水源地保护,积极推进千人以上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地保护区和保护范围的划定工作,加强农村供水水质检测工作,所有工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水质检测,全方位保障农村供水安全。
(四)加强督导检查。市水利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县(市、区)排查整改工作进行抽查督查、明查暗访,对在排查整改中存在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不到位或吃“夹生饭”等问题的县(市、区),实行常态化约谈;对隐瞒不报、虚假整改、敷衍应付,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严肃问责。
吕梁市水利局
2023年3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