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4-03857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12月12日 |
标 题: | 吕梁市水利局 印发《关于开展“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水法规〔2023〕308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12月12日 |
局属各科室、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吕梁市水利局
2023年12月12日
关于开展“黄牛”“黑中介”等
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时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市纪委监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安排部署,按照《关于开展“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吕纪办发〔2023〕39号)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有关工作部署要求,通过专项整治,严肃查处“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行为,及时总结提炼营商环境整治的有效做法经验,不断完善防治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的体制机制,为全面建设我市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领导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确保专项整治有序进行,成立了我局“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尚平 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付宾荣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志忠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驻局
纪检监察组组长
王保清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 青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水利发展中心主任
雒艳兰 市水利局四级调研员
冯丁平 市水利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局属各科室、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监督科,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新明同志兼任。
三、整治时间和重点内容
(一)整治时间
专项整治时间为3个月(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
(二)重点内容
1、催生“黄牛”“黑中介”的问题
(1)违规设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转移或委托给中介机构;明确或变相制定中介机构垄断服务,干预市场主体选取中介机构等行为。
(2)工作人员滥用行政审批权或自由裁量权、政策解释权等,造成群众办事困难,滋生“黄牛”“黑中介”代办问题。
(3)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群众采取推、拖、绕等方式,造成群众办事困难,滋生“黄牛”“黑中介”代办问题。
(4)其他因政务行为不合理不合法而催生“黄牛”“黑中介”的情形。
2、勾结“黄牛”“黑中介”的问题
(1)工作人员与“黄牛”“黑中介”相互勾结,进行有偿代办、插队办理、预留名额等“开后门”行为及暗箱操作、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不法行为。
(2)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刁难、暗示、推荐、指定等方式强制办事群众找“黄牛”“黑中介”代办等行为。
(3)工作人员帮助社会中介机构、中间人有偿代理、强制购买服务或产品等行为。
(4)工作人员参与中介机构经营或持股分红,变相充当“黄牛”“黑中介”的行为。
(5)其他通过勾结或充当“中间人”,利用权力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3、默许“黄牛”“黑中介”的问题
(1)群众反映“黄牛”“黑中介”问题,不受理、不处理等行为。
(2)对“黄牛”“黑中介”听之任之、不闻不问等情形。
4、放纵“黄牛”“黑中介”的问题
(1)明知职责范围内存在“黄牛”“黑中介”的问题而不针对性研究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等情形。
(2)对职责范围内存在“黄牛”“黑中介”问题严重而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或追责问责不到位等情形。
5、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其他问题。
四、整治实施步骤
(一)做好宣传发动(12月底前)。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公众号发布宣传标语;印发宣传单向群众和企业进行发放,强化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鼓励群众积极反映“黄牛”“黑中介”等相关问题。
(二)开展自查自纠(1月底前)。对照整治重点内容,结合单位职能开展自查自纠,围绕“人、权、事、制度”四个关键,聚焦责任、作风、腐败等问题进行检视自查;积极发现并认真梳理问题,建立并及时完善自查自纠台账;开展谈心谈话工作,鼓励有问题的工作人员积极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
(三)拓展线索来源。充分利用来信、来访、来电、网络等常规信访举报途径,多渠道广泛接受群众举报。
(四)压实主体责任。压紧压实整治主体责任,确保发现的问题整改有时限、有措施、有目标,真改实改,应该尽改。结合典型案例组织开展全覆盖式的警示教育;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找准症结堵漏洞;加强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联合监管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重点完善责任追究机制。
(五)形成长效机制(2024年2月)。总结提炼本次专项整治的做法和成果,对形成亮点的工作方式加以宣传和完善,全力优化营商环境,逐步形成和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制度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地位。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提升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到“黄牛”“黑中介”的危害性,切实增强做好专项整治的政治责任感和现实紧迫感。
(二)按期完成工作任务。把握工作进度,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发扬钉钉子精神,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要精准认定和打击“黄牛”“黑中介”,推动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各科室、单位于1月底前将自查自纠工作台账报回局政策法规监督科。
(三)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切实增强专项行动的责任感、使命感,确保不走形式,不走过场,确保各类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