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4-12915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1月11日 |
标 题: | 吕梁市水利局 关于成立“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 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水法规〔2024〕17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1月11日 |
局属各科室、单位:
为扎实推进我局“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维护吕梁水利市场秩序,有效推动我市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在已成立的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王保清 市水利局副局长
副组长:冯丁平 市水利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局属各科室、单位负责人
工作专班以科室为单位分设工作小组,小组长由各科室、单位负责人担任,负责本科室、本单位相关整治工作,对工作专班负责。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监督科,负责综合协调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新明同志兼任。
二、工作分工和职责
(一)工作专班办公室职责
1、做好开展“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的宣传发动工作;
2、组织好有关会议;
3、负责内部日常工作协调;
4、做好工作动态信息收集报送;
(二)工作小组职责
1、做好本科室、单位相关业务“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自查工作;
2、做好本科室、单位工作人员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自查工作;
3、按要求向工作专班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单位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省委、市委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我市经济发展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切实增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现实紧迫感。
(二)开展定期调度。每周开展一次“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专题调度会,总结工作开展情况,部署下一步工作。
(三)强化工作举措。各科室、单位在深刻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重大意义的基础上,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吕梁市水利局<关于开展“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吕水法规〔2023〕308号)精神和1月10日关于开展“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专题研究部署会精神,扎实开展工作。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科室、单位从即日起至2月底,每周五下午将本科室、单位自查情况、工作开展情况报回工作专班办公室。各科室、单位干部职工个人自查情况于1月16日下班前报回,工作专班按要求及时将相关信息汇总报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