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24-15698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吕梁市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2月27日
标      题: 吕梁市水利局 关于印发《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吕水法规〔2024〕4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27日

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吕梁水控集团有限公司,局属相关科室、单位,局直管水利工程项目部:

现将《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吕梁市水利局

 2024年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安委会《吕梁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和省水利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要求,结合我市水利行业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落实省委“严、紧、深、细、实”要求,坚持“五不为过、五个必须”,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除整治行业重大风险隐患。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我省五十六条措施和我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四十五条措施,按照“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和职责分工,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水利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等风险管控机制(以下简称“六项机制”)全面建立,重大危险源严格管控,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水利基础设施符合安全标准,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水平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显著增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管控能力有效提升,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水利行业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项领导组,组长由分管水利副市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和市水利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领导担任,成员由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监督科,办公室主任由局政策法规监督科主要负责人兼任。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宣教演练行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管辖范围内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含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水法、防洪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三年全覆盖。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规定频次、内容、范围和时间要求,组织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格实行特种作业人员和职工先培训后上岗等制度并加强日常管理,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等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实施统一管理。建立应急演练常态化机制,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疏散逃生演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水利风景区编制灾害天气、交通拥堵、设备停运、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二)开展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全面落实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2024年底,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全部完成“六项机制”创建工作。2025年底,管辖范围内水利工程运行和建设项目“六项机制”全覆盖。优化完善水利行业安全检查评价模型,组织开展水利部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健全完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实施细则,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评审标准,常态化开展评审,打造一批标杆单位。

(三)实行隐患排查治理动态清零。健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常态化机制,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其中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开展1次检查,实行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落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完善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实行闭环管理。组织开展水利工程施工运行、水利风景区索道、缆车等特种设备专项排查。组织开展河道采砂专项巡查整治。建立全市水利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对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四)加大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力度。持续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监管模式,应用水利部水利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实时动态监控风险隐患,继续实行线下线上双报告制度,督促指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掌握全市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总体状况,实行分类分级监管。加快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对下游有居民点或重要设施的大中型淤地坝逐步配套安装安全监测设施。加强数字孪生水利工程建设,提升在线监管、自动化监测控制和预报预警水平。

(五)深化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整治。严格落实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指导意见。新建、改(扩)建、加固大中型水库下闸蓄水验收前,项目法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完成蓄水安全鉴定。严格落实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充分运用社会资源和经济手段,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紧盯高处作业、临边作业、动火作业、交叉作业、起重吊装、临时用电、施工现场交通、特种设备等重点环节,常态化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无资质超资质承揽工程,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作为监督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强化信用监管,及时公示有关企业失信信息。

(六)强化水利工程运行安全保障。积极开展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推进管理规范化、智慧化、标准化。开展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试点,严格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加强水库库容管理和保护,严厉打击侵占防洪库容等行为。修订完善水库群联合调度方案,科学精细开展水库群联合调度。督促指导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淤地坝管护制度。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健全完善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加快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防洪能力提升和老旧淤地坝提升改造工程建设,加强大中型水闸安全鉴定和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加强堤防隐患整治。加快实施“十四五”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开展小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行动,推进小水电站大坝安全评估。

(七)促进安全生产监管效能提升。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安全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水利工程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以“六项机制”建设工作为重点,组织对水利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开展能力培训,三年全覆盖。市水利局将组织抽查在建项目、水利设施运行项目,进行常态化、地毯式的现场帮扶指导,对抽查中排名靠后的地区进行约谈通报。畅通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围绕典型事故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

(八)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聚焦安全生产活动主题和目标,突出重点人群,分类施策,持续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推动水利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引导水利行业干部职工和广大民众提升水利安全生产意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及时制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领导、亲力亲为,及时动员部署,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各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加强督促推动,确保三年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保障安全投入。各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管理,规范使用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措施费、水利工程运行维修养护和应急处置经费等。

(三)完善长效机制。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契机,聚焦水利工程建设、工程运行、水利设施公共安全等水利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深层次问题,全面推进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等有关制度措施,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水平。

(四)强化督导问责。各单位要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大推动力度,“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延伸到风险最突出、基础最薄弱的基层末梢单位,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力的地区和单位及时约谈、通报、曝光,严格问责问效。

(五)及时总结报送。请各单位于2月底前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报市局安委办备案。每年12月3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2026年11月23日前,报送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总结。

人:段无为

联系电话:0358-8284098

电子邮箱:llslanquan@163.com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吕梁市政府信息中心承办   技术支持:吕梁市政府信息中心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永宁中路9号     网站技术联系电话:0358-8222583

版权所有:吕梁市人民政府网  晋ICP备06004910号-1  网站标识码:1411000003

晋公网安备 141100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