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25-4671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吕梁市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7月04日
标      题: 吕梁市水利局关于立即开展主汛期市级水利防汛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吕水运管〔2025〕134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04日

吕梁市水利局

关于立即开展主汛期市级水利防汛督导

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吕梁水控集团有限公司,局属相关科室、中心,市直水利工程项目部:

当前正值主汛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市防汛工作会议安排,进一步压实防汛责任,确保防汛工作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对全市水利防汛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5年7月4日至7月15日

二、检查方式

检查方式以现场实地检查为主、听取汇报为辅,同步查阅相关资料。各县(市、区)、各单位水利防汛重点按类型至少抽查1处,其中小型水库检查做到全覆盖,山洪灾害防御重点村至少3个,每处均需填写《2025年水利防汛督导检查记录表》。

三、检查内容

督导检查内容详见《吕梁市水利局关于开展市级水利防汛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吕水运管〔2025〕73号)以及《吕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吕梁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防汛抗旱和地址灾害联合督导检查的通知》(吕汛办〔2025〕13号)涉及水利防汛工作内容。

四、督导检查分组

市水利局组成由局领导、四级调研员、总工程师为组长,各相关科室为责任科室的5个包片检查组,深入各县(市、区)、各单位对水利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管理工作漏洞和不足,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各单位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隐患及时消除。

被检查单位

组长

责任科室

备注

交城县、文水县、汾阳市、文峪河水库

梁鸿

运行管理科、

农村水利水电科

检查组人员由各组长从责任科室中抽调

离石区、柳林县、中阳县、新城北川河治理二期工程

王保清

河务科、

政策法规监督科

交口县、石楼县、孝义市、

虢义河河道治理工程项目

雒艳兰

水土保持科、

水利发展中心

方山县、临县、横泉水库

冯丁平

规划计划建设科农村水利服务中心

兴县、岚县

刘新明

水资源管理科、水利经济服务中心

检查分组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整改。各检查组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问题隐患,要及时跟踪督促。各县(市、区)要配合好督导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问题隐患、薄弱环节,要高度重视,立行整改,做到责任分工明确、整改落实到位。

(二)注重督查实效,严守检查纪律。各检查组要注重工作实效,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结合前一阶段开展的全市安全、防汛督导检查情况,合理安排督查地点。要通过重点抽查与听取汇报,及时发现问题并反馈意见,以督促进一步把各项汛前准备工作落实落细。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简从、减少陪同,严守检查工作纪律。

(三)求真务实,规范材料报送。各检查组要认真收集汇总检查材料,务必真实、准确、规范,督导检查完成后将督导检查汇报材料(参照附件3)、检查记录表和检查问题清单(纸质版和电子版)于7月25日前报送运行管理科(水旱灾害防御科)。运行管理科(水旱灾害防御科)将及时对各组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汇总并通报。

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对市级督导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问题台账,落实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实行闭环“销号”管理;对所有发现的隐患问题完成整改以后,要以正式文件书面报告隐患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写明采取的具体整改措施,并附整改前后对比照片。对发现问题置若罔闻、拖延整改的将严肃追责。

人:吴亚辉  19035825976

  陈培杰  13653482988

电子邮箱:llshzhfy@163.com

吕梁市水利局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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