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5-46716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7月04日 |
标 题: | 吕梁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水法规〔2025〕135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7月04日 |
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吕梁水控集团有限公司,局属相关科室、单位,局直管水利工程项目部:
根据吕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风险隐患排查处置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水利行业汛期安全生产风险防范能力,现决定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7月15日
二、督导内容
(一)对水利行业“五一”期间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发现问题(详见吕水法规〔2025〕103号)进行回头看,督促各单位及时整改问题。
(二)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1.各项安全责任具体落实情况(包括召开相关安全会议记录、布置检查文件、建立台账、整改清单等)。
2.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六项机制”5月、6月推进情况。
(三)防汛备汛、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水工程安全运行情况。
1.水库、淤地坝、重要堤防、水闸防汛备汛、安全运行及隐患排查情况
①责任人是否落实、是否有应急预案;
②检查水利工程是否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纳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
②抽查检查安全隐患。
2.生产经营单位“六项机制”建设情况
①是否开展危险源辨识、是否落实危险源管控措施、应急措施、是否设置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安全风险公告栏、重大风险警示牌、岗位风险告知卡、安全警示标志等;
②在建工程是否交纳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否规范提取、使用、管理安全生产措施费;
③是否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④是否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
⑤是否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三、分组安排
检查分组情况
被检查单位 | 组长 | 责任科室 |
交城县、文水县、汾阳市、 文峪河水库 | 梁 鸿 | 运行管理科、农村水利水电科 |
离石区、柳林县、中阳县、 新城北川河治理二期工程 | 王保清 | 河务科、政策法规监督科 |
交口县、石楼县、孝义市、 虢义河河道治理工程项目 | 雒艳兰 | 水土保持科、水利发展中心 |
方山县、临县、横泉水库 | 冯丁平 | 规划计划建设科、农村水利服务中心 |
兴县、岚县 | 刘新明 | 水资源管理科、水利经济服务中心 |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抽查重点。水库、堤防、水闸、水电站每县至少抽查1处(无水库、水闸、电站的略);淤地坝重点检查蓄水、下游有村庄、人口的,抽查数量根据各县情况勘定。
(二)严格闭环管理。督导组检查后,向被督导单位交办相关表格(附件1);发现工程问题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书(附件3),并梳理隐患台账与统计表(附件2、5)。被督导单位整改完毕后,及时提交整改回复单(附件4)至市局安委办销号。
(三)改进工作作风。督导组要秉持实事求是原则高效督导,避免干扰基层,轻车简从,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各项纪律。
(四)规范信息报送。督导组要做好督导信息收集整理,7月20日前将资料报送市局安委办。
吕梁市水利局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