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25-46716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吕梁市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7月04日
标      题: 吕梁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吕水法规〔2025〕135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04日

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吕梁水控集团有限公司,局属相关科室、单位,局直管水利工程项目部:

根据吕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风险隐患排查处置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水利行业汛期安全生产风险防范能力,现决定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7月15

二、督导内容

(一)对水利行业“五一”期间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发现问题(详见吕水法规〔2025〕103号)进行回头看,督促各单位及时整改问题。

(二)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1.各项安全责任具体落实情况(包括召开相关安全会议记录、布置检查文件、建立台账、整改清单等)。

2.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六项机制”5月、6月推进情况。

(三)防汛备汛、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水工程安全运行情况。

1.水库、淤地坝、重要堤防、水闸防汛备汛、安全运行及隐患排查情况

①责任人是否落实、是否有应急预案;

②检查水利工程是否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纳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

②抽查检查安全隐患。

2.生产经营单位“六项机制”建设情况

①是否开展危险源辨识、是否落实危险源管控措施、应急措施、是否设置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安全风险公告栏、重大风险警示牌、岗位风险告知卡、安全警示标志等;

②在建工程是否交纳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否规范提取、使用、管理安全生产措施费;

③是否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④是否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

⑤是否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三、分组安排

检查分组情况

被检查单位

组长

责任科室

交城县、文水县、汾阳市、

文峪河水库

梁  鸿

运行管理科、农村水利水电科

离石区、柳林县、中阳县、

新城北川河治理二期工程

王保清

河务科、政策法规监督科

交口县、石楼县、孝义市、

虢义河河道治理工程项目

雒艳兰

水土保持科、水利发展中心

方山县、临县、横泉水库

冯丁平

规划计划建设科、农村水利服务中心

兴县、岚县

刘新明

水资源管理科、水利经济服务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抽查重点。水库、堤防、水闸、水电站每县至少抽查1处(无水库、水闸、电站的略);淤地坝重点检查蓄水、下游有村庄、人口的,抽查数量根据各县情况勘定。

(二)严格闭环管理。督导组检查后,向被督导单位交办相关表格(附件1);发现工程问题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书(附件3),并梳理隐患台账与统计表(附件25)。被督导单位整改完毕后,及时提交整改回复单(附件4)至市局安委办销号。

(三)改进工作作风。督导组要秉持实事求是原则高效督导,避免干扰基层,轻车简从,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各项纪律。

(四)规范信息报送。督导组要做好督导信息收集整理,7月20日前将资料报送市局安委办。

吕梁市水利局

2025年7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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