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5-46717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7月09日 |
标 题: | 吕梁市水利局关于成立“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水法规〔2025〕138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7月09日 |
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局属相关科室、单位:
为切实推动“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专项行动”,经研究,成立领导小组,并就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吕梁市水利局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孙尚平 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梁 鸿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保清 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雒艳兰 市水利局四级调研员
冯丁平 市水利局四级调研员
刘新明 市水利局总工程师
成 员:闫如耀 水资源管理科负责人
冯兴宏 河务科负责人
赵泽民 水土保持科负责人
蔚 勇 运行管理科副科长
刘晓融 政策法规监督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4个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监督科,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晓融同志兼任。
水资源管理领域专班:设在水资源管理科,组长闫如耀,副组长郭晶明。职责主要包括:未经批准取水或者未按批准条件取水;未经批准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拒不执行取水量限制决定;未按规定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取水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地下工程建设对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黄河干流、重要支流水工程未将生态用水调度纳入日常运行调度规程;高耗水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单位用水超过强制性用水定额,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节水改造等。
河湖管理保护领域专班:设在河务科,组长冯兴宏,副组长程鹏勇。职责主要包括:河湖库管理保护领域的围湖造地,非法围垦河道;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光伏、风力发电场等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填埋固体废物,违法修建尾矿库;同时包括其他领域的危害河岸堤防等水利工程安全的问题。
水土保持领域专班:设在水土保持科,组长赵泽民,副组长王辉。职责主要包括:生产建设项目存在的“未批先建”“未批先变”“未批先弃”“未验先投”等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开办生产建设项目造成水土流失不治理或者治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造成水土流失危害等。
水旱灾害防御领域专班:设在运行管理科,组长蔚勇,副组长李小霞。职责主要包括:河湖库管理保护领域的违法侵占水库库容;在黄河流域干支流骨干水库库区采用网箱、围网和拦河拉网方式养殖;同时包括其他领域的水工程管理、蓄滞洪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危害大坝及其附属设施等水利工程安全的问题;蓄滞洪区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未批先建或批建不符等。
各专班开展好各自业务领域工作的同时,督促县级水利部门在2025年8月—2026年2月期间,每月月底前报送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及“水事违法问题线索处理情况”“水事违法案件”“挂牌督办案件”三个台账,在2026年2月底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及3~5个执法案例。各专班同步汇总交回市水利局政策法规监督科(邮箱:llslzcfg@163.com)。
水资源管理领域专班邮箱:LLQYGLS@163.com
河湖管理保护领域专班邮箱:llslhdz@163.com
水土保持领域专班邮箱:llsbjd@163.com
水旱灾害防御领域专班邮箱:llshzhfy@163.com
吕梁市水利局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