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6-06008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6年01月20日 | |
| 标 题: | 吕梁市水利局关于按时报送2025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成果提前部署2026年工作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吕水农水〔2026〕8号 | 发布日期: | 2026年01月20日 |
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吕梁水控集团: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以下简称系数)是集中反映灌溉工程质量、灌溉技术水平和灌溉用水管理的一项综合指标,它不仅是评价农业水资源利用,指导节水灌溉和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情况的重要参考,也是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核心指标。按照省厅《关于上报2025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分析成果并提前部署2026年工作的通知》(晋水办农水〔2026〕3号),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统一组织、分级负责、实际测量、保证质量”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过程管控、科学规范测算,按时完成2025年系数测算分析成果报送,提前安排部署好2026年工作,高质量完成系数测算工作。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组织保障
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吕梁水控集团要明确有关部门工作职责,落实部门与人员责任分工,成立或调整系数测算领导小组,明确主管领导、牵头股室及责任人,有条件的落实技术支撑单位,并于2026年1月21日下班前将调整后的《工作人员信息表》(见附件1)由市水利局审核后报省水利厅备案。
(二)严格过程管控
1.样点灌区原则上只增不减。需调整的,同规模、同类型灌区替换,并写明调整原因;确需取消的,也写明原因,一起填报《样点灌区调整备案表》(附件3),于2026年1月20日前报市水利局农村水利水电科。
2.严格执行《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定技术导则》(SL/T 699-2025)和《全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技术指导细则》,采用实测法进行测算,典型田块净灌溉水量实测比例100%。
3.建立“市级初审、省级复审、专家评审”三级质量审查制度。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吕梁水控集团要组织专家对样点灌区原始记录、台账、影像、量水设施率定报告等相关测算过程资料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系数测算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三)完善计量设施配套
对所有样点灌区渠首、干支渠口及典型田块计量设施查缺补漏,加强维护。优先采用超声波、雷达、电磁流量计等在线计量设备,定期校核和率定计量设施,保证测量结果准确无误。
(四)时间节点与报送要求
除了上述有关时间节点要求报送的资料外,2026年1月21日前完成2025年度样点灌区数据填报,同时填报2025年灌溉信息统计表(附件2);2026年2月5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测算成果。
三、深化成果应用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系数测算分析网络和人才队伍优势,统筹开展灌溉对粮食生产的贡献研究、农业用水统计核算、科学灌溉制度优化等工作。要充分利用系数测算成果,系统、科学分析不同区域、灌区节水潜力,研究提出节水路径,有效支撑健全农业节水增效制度政策体系、灌区现代化建设与改造、灌溉用水定额修订等
四、提前部署2026年工作
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吕梁水控集团要尽快落实测算组织机构调整和人员分工,压实责任,部署所属样点灌区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灌区作物种植调查、典型田块选取、计量设施维护和测算工具准备等工作,联系和确定技术支撑单位,制定系数测算年度工作计划,落实系数测算工作经费,保证2026年系数测算工作高质量按时完成。
吕梁市水利局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