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6-06014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6年01月23日 | |
| 标 题: | 吕梁市水利局关于上报2026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和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维修养护实施方案的报告 | ||
| 发文字号: | 吕水运管〔2026〕13号 | 发布日期: | 2026年01月23日 |
山西省水利厅: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26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工作要求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吕梁市2026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和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维修养护实施方案》,现随文上报请予以审查备案。
附件:吕梁市2026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和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维修养护实施方案
吕梁市水利局
2026年1月23日
吕梁市2026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和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维修养护实施方案
吕梁市水利局
二〇二六年一月
目 录
8.运行维护效益 7
1.项目概况
按照《山西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晋水财务〔2025〕156号),2026年度下达我市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资金64万、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维修养护资金170万元,用于自动监测系统、监测预警平台、群测群防体系运行、维护和看护等。
自2011年实施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项目以来,已形成277个自动雨量站、69个自动水位站(雨量水位一体站)、1291个简易雨量站、22个简易水位站构建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体系。
我市现有水利部门修建的自动雨量站277个自动雨量站、69个自动水位站(含雨量水位一体站),经过十几年的运行,不同程度存在老化失修、信号传输不稳定的现象,原有信号传输模式已逐渐淘汰,无法满足当前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对监测数据时效性、稳定性的要求,。
责任体系建设方面:近年来,我市严格落实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逐级压实山洪灾害防御责任,明确各级责任人职责使命,重点强化基层山洪灾害防御责任制落实,构建形成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组包户、干部党员包群众的“五级包保”责任体系。通过健全责任体系,保障监测预警信息传递畅通高效,确保各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启动及时、执行有序。2026年将持续深化五级责任体系建设,着力提升重点防御村群众主动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宣传培训方面:利用会议部署、广播宣传、电视宣讲、宣传栏展示、发放宣传手册及海报等多种形式,开展山洪灾害防御知识普及工作,实现宣传进村、入户、到人,不断增强群众主动防范觉意识和自救能力;定期组织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预警员开展履职能力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队伍专业素养。演练方面:组织开展覆盖全市671个山洪灾害重点防御村的撤避演练,演练以转移疏散为核心,重点强化基层政府指挥调度、险情处置、群众转移组织能力,规范手动报警器操作员、鸣锣员等预警员的预警响应流程,确保重点防御村危险区群众熟练掌握预警信号、转移路线及安置地点。通过演练,有效检验重点防御村山洪灾害防御负责人应急处置能力及预警员、群众快速反应能力,保障极端情况下(电力、通讯、交通中断)能够科学有序完成人员安全转移。
目前,我市水利部门已建成市、县两级视频会商系统,可保障视频会议的正常运行。
我市水利专网包含视频会议专网,可保障视频会商数据传输需求。网络安全方面,系统建设初期已配套部署网络防火墙等安全防护设备,由运维单位定期开展安全巡检、病毒消杀及漏洞修复工作,保障网络运行安全。
3.目标和任务
通过对各县(市、区)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预警设施的维修养护及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确保2026年各县(市、区)山洪灾害预警设施及监测预警平台汛期正常运行。
依据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26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工作要求的通知》及国家、省、市关于山洪灾害防治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政策文件组织实施。
开展现地预警设备补充(简易雨量或水位报警器、无线预警广播、手摇报警器等)及末端叫应设备(入户报警器、卫星电话等);实施预警设施设备、入户终端报警设备维修养护,全面排查整治设备故障隐患,确保汛期各类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为统筹推进全市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市级层面将在汛期组织对各县(市、区)水利部门建设的简易监测站点开展全面巡检,重点核查设备运行状态、数据传输质量等情况,形成巡检报告,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县(市、区)并督促整改,确保全市简易监测预警设备稳定运行。
4.2各县(市、区)的实施方案工作内容及方案另附。
按照《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26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工作要求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市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实际需求及非工程措施运行现状,科学核定2026年度山洪灾害防治和维修养护项目任务,坚持实事求是、专款专用、厉行节约的原则进行费用测算。
1.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经费测算参考资料》;
2. 《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26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工作要求的通知》;
3. 国家及省、市关于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管理的相关文件、技术规范;
4. 当前市场同类设备、材料价格及服务收费标准。
依据《水文自动测报系统技术规范》(SL61-2003)、《水文情报预报规范》(SL250-2000)、《水位观测标准》(GBJ138-90、《降雨量观测规范》(SL21-90)入、《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实时水情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标准》(SL323-2005)等规范标准进行取费。
吕梁市2026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预算总额为234万元,其中:山洪灾害防治工程64万元,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170万元。
2026年4月底前完成山洪灾害监测设施设备排查检查;
2026年5月中旬前完成设备采购与安装调试、维修;
2026年5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
2026年9月底前完成资金支付。
各县(市、区)水利部门作为项目建设管理责任主体,对项目建设实施、资金使用、质量安全、决算验收等工作负总责。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控体系,加强施工全过程质量监督和安全巡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防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确保2026年山洪灾害防治和维修养护项目保质、保量、安全完成。
6.3资金管理
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加大对项目执行情况、建设制度落实、质量安全管控、合同履行及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全部用于项目建设相关支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完成后,进行严格的项目绩效评价,确保资金投入能够达到预期和效果。
6.4项目验收
项目完工后,由各县(市、区)水利局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资金支付。
招标方式按照地方规定,可采用询价、议价等形式,由各县(市、区)水利局按照有关规定程序确定服务单位。
优先选择具有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设施建设施工或维护经验,且具备监测设备维修、网络维修、软件安装、系统维护水文设备安装维修等能力信誉度良好的公司。
本项目实施完成后,将进一步解决我市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设备老化、信号传输滞后、性能衰减等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稳定性和可靠性,保障监测预警信息及时、准确传递。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增强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切实保障山洪灾害防御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市高效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提供有力技术支撑和设施保障,推动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