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吕梁市离石区憧憬种子服务部予以行政处罚的公示

来源:吕梁市农业农村局 更新时间:2025-08-27

关于对吕梁市离石区憧憬种子服务部

予以行政处罚的公示


当事人吕梁市离石区憧憬种子服务部销售的审定编号为“黑审玉20200074”的糯玉米种子“华糯1”,无山西省审定或引种公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销售的种子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附有标签和使用说明。标签和使用说明标注的内容应当与销售的种子相符。种子生产经营者对标注内容的真实性和种子质量负责。标签应当标注种子类别、品种名称、品种审定或者登记编号、品种适宜种植区域及季节、生产经营者及注册地、质量指标、检疫证明编号、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和信息代码,以及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之规定,依据《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发现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二)销售的种子没有使用说明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之规定,应予以处罚。

参照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全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12条第二款,“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罚款”。依据农业农村部《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罚款数额有一定幅度的,在相应的幅度范围内分为从重处罚、一般处罚、从轻处罚。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罚款处罚的数额按照以下标准确定:(一)罚款为一定幅度的数额,并同时规定了最低罚款数额和最高罚款数额的,从轻处罚应低于最高罚款数额与最低罚款数额的中间值,从重处罚应高于中间值;”之规定,本机关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一、责令立即停止对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农作物品种进行销售的行为;

二、处罚款2920元。



吕梁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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