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农业农村局 更新时间:2025-08-27
关于对吕梁市离石区金太阳种业予以行政处罚的公示
当事人吕梁市离石区金太阳种业以营利为目的,销售的“金糯1915”“鑫钰1号”“鑫钰2号”“澳早60”“奉美佳70”“美玉9号”“美玉13号”等7个农作物品种共计83小袋的糯玉米种子无山西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及引种信息;“黄粘五号”“万黑甜糯209”“金黄糯690”“茁泰313”等4个农作物品种共计30小袋的糯玉米种子无国家或省级审定信息。在顾客已经购买其他农资产品的前提下,将应当审定未经审定和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农作物品种免费赠送、提供给本地及周边农民种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应当审定的农作物品种未经审定的,不得发布广告、推广、销售”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一)对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销售的”之规定,应予以处罚。
参照农业农村部《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第六条、第十四条之规定,由于本案涉及面较小,社会危害不大,尚未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经执法人员教育后,当事人能主动交待案件细节,积极配合本机关调查,主动承诺包赔因种子原因产生的经济损失。结合吕梁市离石区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包容审慎、教育优先原则,建议本机关给予当事人从轻处罚。
依据农业农村部《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罚款数额有一定幅度的,在相应的幅度范围内分为从重处罚、一般处罚、从轻处罚。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罚款处罚的数额按照以下标准确定:(一)罚款为一定幅度的数额,并同时规定了最低罚款数额和最高罚款数额的,从轻处罚应低于最高罚款数额与最低罚款数额的中间值,从重处罚应高于中间值;”之规定,本机关对当事人作出以下处罚决定:
一、立即停止对应当审定未经审定和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销售的行为,分别处罚款2.25662万元、0.2831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0423万元,罚没款合计2.58211万元。
二、没收“金糯1915”“美玉9号”“黄粘五号”“万黑甜糯209”“金黄糯690”“茁泰313”“美玉13号”等7个品种76小袋农作物种子。
吕梁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