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1-00575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2021年4月底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情况的通报 | ||
发文字号: | 吕农办发〔2021〕15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8月27日 |
中共吕梁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21年4月底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农田建设调度工作的通知》(吕农建办发〔2020〕3号)和省、市政府督办工作要求,近日,市农业农村局对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调度,现将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9年度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2019年国家、省共安排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12.92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任务1.75万亩),批复面积12.99万亩,项目区涉及12个县(市、区)。截至4月底,项目建设完成面积12.38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万亩,分别占任务的95.3%和114.29%;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除汾阳市外,其他11个县(市、区)都已完成了建设任务,目前汾阳市仍有0.61万亩在建,汾阳市必须认清形势,进一步压实责任,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要求,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必须完成的硬任务,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推进项目建设进程,不能拖全市整体工作后腿。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晋农办建发〔2020〕233号)文件精神,市农业农村局已于2020年10月对验收工作做了专题安排,兴县、中阳县、离石区、柳林县、文水县、孝义市完成最快,其它县市要加快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务必于5月20日前将县级验收报告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申请省农业农村厅验收。
竣工验收合格后,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加强高标准农田的管护工作,明确工程管护主体,拟定管护制度,签订管护协议,落实管护责任,按有关规定向项目所在村集体组织或土地经营人及时办理资产交付和管护责任移交手续,确保高标准农田在有效使用年限内正常运行,并及时做好全面准确上图入库工作,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位置准、情况明”的目标。
二、2020年度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省下达我市国家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8.83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任务2.71万亩)。截至4月底,全市2020年度项目已完成建设面积7.036万亩,为任务的79.68%,全市总体建设进度居全省前列。总体分析,柳林县进度最快,完成任务的99.67%,交城县、临县、汾阳市最慢,分别仅完成了任务的79.97%、70%和52.94%。从现在开始进度慢的相关县市要抓紧时间,采取有力措施,高效推进项目建设进程,确保全面春播前务必完成2020年度建设任务,6月底前完成县级验收工作。
三、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设上报评审工作
2021年度上级下达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为17.7万亩,市局要求相关12个县(市、区)于3月底前完成项目初设的编制上报工作,离石区、兴县、柳林县上报最早,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其他未上报及修改完善的县市务必于5月15日前上报,市级将于近期统一开展评审、批复工作,各相关县(市、区)要提前完成项目监理、施工单位的招标等开工前的一切工作,为秋季“黄金”施工期统一开工做好准备,确保年底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80%,争取达到90%。
再次强调,按照上级要求,“十四五”期间必须把粮食功能区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2021、2022年两个年度以新建高标准农田为主,从2023年开始以提质改造为主,所以平川四县市首先要把粮食功能区作为重点,确保“十四五”期间完成对其高标准农田全覆盖。同时,今年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要在以往年度建设内容的基础上增加用水计量设施和耕地质量监测设施,相关县(市、区)一定要注意,不能漏掉。
四、“十四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按照省厅《关于做好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前段时间市局对于规划信息资料补充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同时,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市到“十四五”结束,高标准农田累计建成面积要达到225万亩,截止2020年底,我市已建成高标准农田130万亩,根据各县(市、区)上报“十四五”规划面积汇总还相差28万亩。因此,根据各县(市、区)拥有耕地数量、已建成高标准农田数量等因素对文水县、汾阳市、孝义市、岚县、兴县、临县进行了增加任务安排,并根据对“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评估信息数据分析,对文水县、方山县、岚县、石楼县、临县、兴县、孝义市、离石区等县(市、区)的提质改造规划任务也进行了安排,希望相关县(市、区)快速修改并补充完成规划资料和信息,以便市局进行完善汇编。
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提高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认识,耕地和种子是确保粮食安全的基本条件,是提升农业生产条件的重要内容,是一项政治任务,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目标责任制,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主抓,明确各项工作完成时限,确保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如期完成。市级按时限按进度进行严格考核,按月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力、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追责,严肃处理。
中共吕梁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