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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4-02872
发文字号吕农发〔2023〕203号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8日
发文机关吕梁市农业农村局 关  键  字
标  题吕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强市建设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2023年12月18日

 吕梁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强市建设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吕梁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局属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吕梁市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强市建设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请认真落实,确保各项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吕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强市建设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的要求,坚定实施质量兴农战略,坚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根据《吕梁市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兴农、标准立农、品牌强农,统筹产业发展和质量安全,管源头、管过程,管产品、管标准,管能力、管本质,加快农业特色转型,持续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精心擦亮“晋字号”特优农业品牌,全力推动我市农业优质高效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质量第一。构建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推进种养殖生产标准化,促进第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强化全过程质量监管,提高农产品质量和效益。

坚持绿色引领。推行绿色生产方式,严格农业投入品使用,净化农业产地环境,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有机旱作农业,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

坚持品牌强农。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培育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线上线下同步发力,推动更多优质农产品进入国内国际“双循环”,促进农民富裕富足。

坚持各司其职。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生产指导和监督检查。压实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监管。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农产品生产标准化水平全面提高,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大幅提升,质量安全堤坝更为牢固,质量发展基础更加扎实,质量意识普遍提高,创新能力和品牌效应明显增强,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满意度明显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

——质量安全水平保持稳定。持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力度,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完善,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和质控能力明显增强,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全市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质量基础设施更加夯实。围绕高质量发展需要,加强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有机旱作、食用菌、畜禽养殖等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基本完善。创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稳步推进绿色有机农产品发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推动市县质检机构更好的支持服务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质量安全监管更加高效。乡镇网格化监管框架基本形成,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实施覆盖面更广。推进大数据、移动互联、5G等现代化信息技术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面深度融合,构建全面支撑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阳光农安”智慧监管。

——质量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评估预警、监督抽查、应急处置机制不断健全,检测能力水平不断提升“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整治行动深入开展,违法违规行为明显遏制,系统性、区域性的问题隐患得到有效解决,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产业转型升级,铸强高质量发展引擎

立足资源禀赋,推动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为重点的新型经营主体提升,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省政府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若干政策,创设出台新政策,培育壮大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强化产业基础质量支撑,提高产业质量竞争水平,提升产业集群质量引领力,培育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质量卓越产业集聚区,形成特色鲜明、优势互补、协调高效的区域质量发展新格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局乡村产业发展科、市局农业科技研究科)

(二)塑造特色农业发展新优势,促进产业提质增效

认真落实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总体部署,大力实施农业“特”“优”战略,做强做优生猪、肉牛、红枣、核桃、小杂粮、马铃薯、食用菌、沙棘等八大特色产业。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构建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相适应的农业标准体系,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支持绿色有机农产品申报认定,引导规范农业企业按标生产,培育一批省级龙头企业。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严格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构建市、县、乡、村四级监管体系,稳步推进网格化监管。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提高绿色有机产品供给比重,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围绕全市农业特色产业集群,建立健全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打造全方位、深层次、高质量的农林文旅康全域融合发展新格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市局乡村产业发展科、市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市局农业科技研究科)

(三)抓好农产品生产服务环节,提高供给质量水平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全面落实追溯“四挂钩”意见全面推进重点农产品产地溯源信息采集系统应用,明确追溯管理责任。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和资质认定,加强检验检测队伍建设,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提升乡镇公共服务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推广普及乡镇快检设备,加强检测业务指导和监督。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提高办案质量。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组织开展技能竞赛、执法练兵、案卷评查等活动,提升执法能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四)突出品牌赋能,提升质量管理效能

强化对地理标志等品牌的培育和保护,依法严厉打击品牌仿冒、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完善品牌培育发展机制,深化品牌设计、市场推广、品牌维护等能力建设,推动企业产品向价值链高端跃升。支持培育产品品牌和企业品牌,打造一批知名企业品牌。做优区域特色公共品牌,做大会展、文旅、康养等一批特色服务业品牌,以品牌效应带动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市局乡村产业发展科、市局农业科技研究科)

(五)优化质量基础设施管理,不断夯实质量基础

建立健全符合吕梁实际的质量基础设施管理体制。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提升标准供给的质量和效率,加快标准提档升级,建立健全具有吕梁特色、先进实用的农业标准体系。夯实检验检测基础,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聚焦“特”“优”产业,强化农业全产业链安全、质量、服务、支撑、品牌等标准研制,加快市级战略、产业集群、平台建设、有机旱作等重点地方标准研制,推进特色作物生产机械化技术规范、初加工机械标准制定,加快构建现代农业标准体系。支持科研院校、检测机构、龙头企业等单位参与行业标准制修订。(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市局乡村产业发展科)

(六)强化质量安全制度支撑,完善质量治理体系

加强质量法治建设,依法依规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加大质量违法案件曝光力度,推动跨行业跨区域监管执法合作,充分利用“质量月”等时间节点,加强质量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质量法治观念。落实质量监管制度,全面构筑质量监管防线,严格落实注册登记、监督抽查、质量溯源、责任追究等制度,坚持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日常监管执法,加快健全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加快构建以风险监测、信用监管、智慧监管、联合惩戒为支撑的现代质量监管体系。构建质量多元共治格局,强化基层治理、企业主责和行业自律,不断完善以法治为基础、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参与的多元治理机制。引导行业开展标准制修订、品牌建设、质量管理等技术服务,鼓励消费者主动参与质量促进、社会监督活动,引导消费者树立绿色健康安全消费理念。鼓励新闻媒体传播先进质量文化,曝光质量违法行为,营造良好质量氛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局法规与政策科、市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市局市场与信息化科)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质量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工作方案提出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我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局属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扎实开展质量强市建设三年行动。

(二)强化统筹协调

各县(市、区)、局属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统筹抓好日常推进、问题解决、政策协同和财政经费保障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放大政策效应,制订完善配套政策和细化措施,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考核评估

坚持目标导向,强化质量工作考核,建立健全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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